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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算违建?九江深入村居开展“两违”宣传

珠江时报讯(见习记者/沈芝强 通讯员/冯秀华)“一起去了解违建小知识了。”在下西社区,张阿姨得知社区开展“两违”整治工作宣传后,约上三五朋友到现场学习“两违”相关法律法规、领奖品。

当日下午,九江镇查治办在下西社区开展查治“两违”宣传工作。“我自家楼房顶搭个铁棚也算违建吗?”“发现违建怎么举报?”现场市民纷纷咨询问题,详细了解“两违”知识。现场,查治办工作人员详细向村民解释,并向村民普及“两违”整治工作的相关法规政策、解答“两违”整治相关问题,并通过发放《南海区“两违”综合治理宣传手册》、印有宣传标语的小礼品等宣传物料。

d6015e53464742cca6aa3f3097d8b80c.jpg开展查治“两违”宣传工作现场。通讯员供图

另外,活动现场设有咨询点以及违建样板展示,并通过答题有奖活动方式来提高村民的积极性,令广大村民现学现用,更加深刻直观地认识、了解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帮助村民树立合法用地、合法建设的意识,村民们踊跃参与,现场气氛相当活跃。短短几个小时,共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赢得了在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九江镇查治办有关负责人还说,下一步,查治办将保持较强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社区宣传栏、公交站广告牌、商业广场LED屏幕等多媒体形式,在宣传内容上将两违整治的有关政策法规及典型案例相结合,同时加大宣传,打消违建户偷建抢建的侥幸心理,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干净、有序的建设用地是建设“美丽九江”和“和谐九江”的坚实保障。据了解,一直以来,九江镇查治办按照南海区查处治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对镇内“两违”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扎实做好查违控违工作,多次联合国土、城管、综治、供电等部门及各村(社区)委,对“两违”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采取有力措施,对违建抢建行为“冒头”就打,有效打击和遏制了“两违”行为,为九江镇的城市发展和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怎样算违建?来看官方标准

对于违法建设,又有哪些“惩处”措施?街坊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举报?

哪些属于违法建筑?

根据从2018年4月1日起实施的《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违法建设,即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包括:

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②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③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开工前未经验线或者验线不合格擅自开工建设的;

④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⑤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水务、交通运输、土地管理、文物保护、园林绿化等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这些违法建筑最常见

楼顶加层:损害楼房主体结构,存在风雨、雷电、高空坠落等安全隐患。

违法改建:违法改建、搭建,破坏建筑物整体外观形象、影响规划楼间距采光距。侵占公共空间资源,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周边环境,消防隐患严重。

违建地下室:易造成坍塌、水、火、燃气等重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险情,无处可逃。

在农用地违建:非法占地,严重破坏用地规划,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损害。

在河道用地上违建:侵占河道用地,损害河道构筑基础,对河道管理带来安全隐患,同时危及自身安全!

违法建设,后果很严重

1、对于违法建筑,可依法强制拆除程序

《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规定了强制拆除程序,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镇政府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在依法履行公告、催告等程序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责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法强制拆除;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并组织实施强制拆除。

 

2、逾期不改对建设单位和个人都开罚

对于违法建设,可不是拆除就完,还可能面临不予登记甚至罚款的后果。

《办法》明确提出:

国土部门对没有或者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以及当事人未处理完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不予办理或者暂缓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继承登记和生效法律文书转移登记除外)和抵押登记。

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违法建设,相关部门责令违建当事人限期改正,对按期改正违法建设部分的,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建设工程未经验线或者经验线不合格擅自开工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建设单位处1万元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

商品房开发企业诱导业主违法建设的,由建设部门责令改正,对商品房开发企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将违法信息录入房地产行业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披露,并对其诚信记录进行扣分。

发现违建可这样举报

《办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可通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镇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的信箱、电子邮箱和全市统一的电话投诉、举报违法建设行为。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镇人民政府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有明确投诉、举报人的,受理机关应当将受理情况告知投诉、举报人,处理结果应当在处理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投诉、举报人。

违法建设不仅存在安全隐患,也不利于城乡土地的规划、建设与管理。遇到违法建设行为,佛山市民可以积极拨打0757-12345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