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大手笔扶持芯片产业,营收首次破亿可获200万元奖励
珠江商报讯 记者余娜报道:13日,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印发《佛山市顺德区促进集成电路芯片产业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顺德将设立集成电路芯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芯片企业、芯片应用企业和公共服务创新平台给予研发、固定资产投资、租金、并购等各类扶持。
据了解,该《办法》的出台旨在构建顺德现代产业新体系,加快集成电路芯片的创新应用,全面推动集成电路芯片在顺德集聚发展。
项目引进:
最高可获4000万研发和固定资产补助
根据《办法》,在顺德新成立或从区外迁入的芯片企业、顺德芯片总部企业与区政府或区经促局签订了芯片项目投资协议,将获得研发、固定资产、租金、并购等补助。
其中,顺德芯片总部企业或新设立企业自签订投资协议之日起3个连续完整的会计年度内,当企业年研发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并达到投资协议所约定的年度考核目标时,每年按其当年度研发投入的50%给予补助,每个企业三年累计补助不超过2000万元;根据相关协议按时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按照其当期固定资产实际投入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区外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技术、有市场前景的芯片企业、创新团队以租赁场地的形式进驻顺德,给予租金补助。机器设备及软件等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500元/平方米或年营业收入达10000元/平方米,并达到协议考核要求的,可连续三年申请租金补助,每年每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另外,对区内企业并购重组国内外芯片企业并将其总部迁回顺德发展,按并购时被并购芯片相关企业净资产的10%给予区内企业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
做大做强:
营收首次突破10亿元可获1200万元奖励
对于支持本土芯片企业做大做强,《办法》也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措施。其中,对芯片相关业务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 1 亿元、5 亿元、10 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 200 万元、800 万元、12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通过上市、收购控股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等直接融资方式募集资金,单个项目最高奖补不超过 400 万元;应用企业当年采购区内同一家芯片企业研发的集成电路芯片、芯片制造设备、芯片制造材料及提供的芯片封测累计不少于50万元时,给予应用企业当年购买金额的30%补助,每个应用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 200 万元,累计不超过 500 万元。
与此同时,《办法》鼓励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建设集成电路芯片公共服务创新平台,对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500万元的创新平台,按项目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创新平台固投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并连续三年按其公共服务收入的30%给予平台运营单位事后补助,单个创新平台每年收入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