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芯片用芯片均有扶持,顺德新政促芯片产业发展
佛山日报讯 记者何绰瑶报道:5月13日,《顺德区关于促进集成电路芯片产业发展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出台,大力度、全方位促进集成电路芯片产业发展。企业研发芯片、应用顺德产芯片、并购重组国内外芯片企业等,均可获扶持。
记者从区经济促进局获悉,顺德将设立集成电路芯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从项目引进扶持、做大做强扶持、公共服务创新平台扶持、人才引进和补助四大方面着手,加快集成电路芯片的创新应用,全面推动集成电路芯片集聚发展,壮大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规模。
项目引进扶持方面,针对顺德芯片总部企业和新设立的芯片企业,顺德将给予研发费用补助、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租金补助、并购重组补助等多类补助。
其中,研发费用补助指企自签订投资协议之日(购地新建厂房项目可以选择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年内,当企业年研发投入不少于 1000 万元,并达到投资协议所约定的年度考核目标时,每年按其当年度研发投入的 50%给予补助,每个企业三年累计补助不超过 2000 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指企业按时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非购地项目按时投产)的,按照其当期固定资产实际投入给予补助。当固定资产实际投入不超过 1 亿元(含)时,按实际投入的 5%计算补助;当固定资产实际投入超过 1 亿元时,1 亿元部分给予 500 万元补助,超出 1 亿元部分按超出的实际投入的 3%计算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
此外,区外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技术、有市场前景的芯片企业、创新团队以租赁场地的形式进驻顺德,符合相关条件的,可获连续三年租金补助。第一年给予 100%租金补助,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别按租金的 50%给予补助,每年每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同时,顺德区内企业并购重组国内外芯片企业并将其总部迁回顺德发展的,按并购时被并购芯片相关企业净资产的10%给予区内企业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
做大做强扶持方面,对芯片相关业务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800万元、1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已享受奖励,再次达到更高奖励档次的,扣除已奖励金额后可再次申请奖励。同时,鼓励企业通过上市、收购控股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等直接融资方式募集资金,单个项目最高奖补不超过400万元。
顺德还鼓励企业应用顺德产芯片。应用企业当年采购顺德区内同一家芯片企业研发的集成电路芯片、芯片制造设备、芯片制造材料及提供的芯片封测累计不少于50万元时,给予应用企业当年购买金额的30%补助,每个应用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公共服务创新平台方面,顺德鼓励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建设集成电路芯片公共服务创新平台,对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及建筑)不少于500万元的创新平台,按项目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创新平台固投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并连续三年按其公共服务收入的30%给予平台运营单位事后补助,单个创新平台每年收入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最后,顺德将着力引进集成电路芯片相关的研发、经营管理等高层次产业人才,相关人才可享受顺德区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
哪些企业可获扶持?
扶持对象须在顺德区注册并依法诚信经营的独立法人,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须在顺德区范围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集成电路芯片设计、设备、材料、制造或封测类企业(下简称“芯片企业”),须同时满足:
1.芯片相关业务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不少于 60%。
2.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其年研发投入不低于年营业收入的 10%;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含)的,其年研发投入不低于年营业收入的 7%。
3.芯片企业自身拥有(或企业股东授权)核心技术专利,且前三年每年新增申请专利(不包括外观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不少于 5 项(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份计算)。
4.芯片企业专职从事集成电路芯片相关的研发人员不少于10 人。研发人员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顺德区购买社会保险。
5.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企业须在顺德开展研发,集成电路芯片设备、材料、制造或封测类企业须在顺德开展研发及生产,不包括仅提供销售及售后服务的企业。
(二)采购上述“芯片企业”产品,并应用于自身产品制造的芯片应用企业。
(三)面向芯片产业和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通过有效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以及骨干企业等优势资源,面向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共性需求提供开放性公共服务的芯片公共服务创新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