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客户端

@西樵街坊,占道乱堆放最高处罚2万元

珠江时报

珠江时报讯(见习记者/何泳谊 通讯员/李韵晴 袁炽濠)“你好,楼下有施工单位将施工物料放在路口,阻碍我们出入。”近日,西樵镇数字城市管理中心接到市民占道堆放施工物料的投诉,并快速将问题解决,还路于民。

cb1e761586944edf84a1b1a10c833df2.png

.经西樵城管执法人员劝导,施工方清理建筑物料。通讯员供图

23eebcb0a26b4252bac0f2571e4e3a3b.png

清理干净道路,还路于民。通讯员供图

当天,西樵镇数字城市管理中心接报后,将市民反映的事发位置和问题反映至西樵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人员马上赶往樵金路纺织大厦现场,只见施工单位把建筑物料随意堆放在路口,有些建筑物料还遗撒在路上。经调查,现场施工单位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执法人员耐心劝导,并向施工人员、负责人解释其施工行为涉嫌违法占用城市道路及其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现场施工方知悉后,立即停止违法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并迅速清理好现场及周边环境,还路于民。 

》城管知识知多D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的第27条第1项“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六)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七)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违反以为行为,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