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为戒!“五一”期间佛山178名司机醉驾被吊销驾照
引以为戒!
“五一”假期期间佛山178名司机
因为醉驾被吊销驾照!
而且5年内不得重考!
“五一”假期前后(4月30日到5月6日),佛山公安交警部门严查严管酒驾违法行为,共查处涉酒驾驶420宗,其中酒后驾驶242宗,醉驾178宗。
佛山公安交警部门将部分醉驾名单
进行大曝光
希望引起大家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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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Top20名单曝光

喝了“一点点”的司机
5月4日晚,佛山交警在顺德区北滘镇工业大道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小车内有酒气,驾驶人杨某爽快地承认自己喝了一小杯啤酒,并对执勤民警说:“我喝了一点点的酒,真不好意思!”

但经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263mg/100ml,涉嫌醉驾。后经医院检查,结果为235mg/100ml,接近醉驾标准的3倍,喝的真不是“一点点”。根据相关规定,杨某将被吊销驾驶证,同时还将面临拘役以及处罚金。

老伯酒后也“疯狂”
5月1日晚,67岁的冯某在喝过酒后应朋友之约,驾驶一辆无号牌的摩托车准备去“搓麻将”。当他行驶至南海区九江镇沙头大道时,被交警查获。

经呼气酒精检测,酒精含量竟然高达244mg/100ml,为醉驾标准3倍多。
冯某因未随车携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合计罚款300元,驾驶证记13分;同时,因其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证+驾驶报废车+醉驾
5月5日晚,黄某在朋友家吃饭喝酒后,自认为“很清醒”,就驾驶一辆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回居住地,行驶至龙高路辅道时,被交警查获。

经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261mg/100ml,是醉驾标准的3倍多。而黄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同时,因其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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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公安局、佛山日报
编辑:郑颖
校对:王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