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篇】疫情期间公司不发奖金,员工该怎么办?

案情回顾
某传播公司与张某就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奖金发放产生争议,张某于2020年2月21日通过“粤省事”劳动争议在线调解平台申请调解,要求公司支付奖金等款项合计1.9万余元。公司提出,因受疫情影响经营陷入困境,资金难以回笼,暂时无法支付奖金。
“粤省事”劳动争议在线调解平台收到张某调解申请后,指派公司所在地的基层调解组织就近处理。为保障张某的权益,同时保障公司能够正常复工,调解员建议双方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解决争议。
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由公司分期向张某支付款项,并办理了仲裁审查确认手续,由当地劳动仲裁机构向双方出具仲裁调解书。
部门说法
受疫情影响,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存发展遇到严峻挑战,广大职工的岗位和待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劳资双方应就企业与职工关心的急迫问题开展协商,共商共谅,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共克时艰。
南海区人社局、南海区总工会提醒,经调解组织主持达成调解协议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置换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仲裁调解书,提高调解效力。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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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珠江时报记者 吕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