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三江受虐女童抚养权已变更为其生母!
法制日报 2020-05-08 22:23

5月8日,黑龙江省建三江人民法院发布通报称,经主持调解,受害女童于某某抚养权由其亲生父亲于传龙变更为生母张某某。

通报称,5月4日,曲亭亭、于传龙故意伤害、虐待一案受害女童于某某的亲生母亲张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将婚生女于某某的抚养权由其亲生父亲于传龙变更为张某某。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法院于当日立案。经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抚养权变更协议,于某某抚养权由于传龙变更为张某某。现该协议已发生法律效力。

目前,曲亭亭、于传龙故意伤害、虐待一案处于侦查阶段,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将依法审理。

相关链接:

最新!虐待4岁女童的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女童生母已起诉变更抚养关系

“后妈”虐,亲爹打,一个4岁的孩子能做错什么?

来源:建三江人民法院

编辑:韩玉婷 张博 岳铼

◆ ◆  往期推荐 ◆◆

◆“我与法制日报”征文活动开始啦!期待你的故事……

◆第六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38起涉黑涉恶案件,请提供线索!

◆不法!不耻!不仁!不义!

◆“后妈”虐,亲爹打,一个4岁的孩子能做错什么?

◆公章被抢、被盗怎么办?谁有权声明公章作废?盖章、签字、摁手印哪个最有用?一文看懂有关“公章”那些事!

法报交流群开放啦!快来加入我们吧!先到先聊~加小融微信(ID:fzrbwx),小融拉您进群!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小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