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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序开放工作指引,来了!

佛山新闻网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关于有序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有序开放的通知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稳妥推进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序开放,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差异化开放策略。由我市各区文广旅体局根据本区防控等级动态评估结果,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在对开放条件和必要性进行全面评估后,作出是否允许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开放的决定和提出具体实施要求。高、中风险等级的地区以及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开设的通风条件较差的场所,暂不开放。

二、做好开放工作指引。要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各区文广旅体局要加强对拟开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指导和服务,明确疫情防控要求、应急处置和宣传引导。

三、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场所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抓细开放预案的制定和执行,要储备足够的防疫物资,确保各项防控要求落实到位。

四、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各场所要严格落实消费者“健康码+测温+实名制登记”制度,严格控制消费人数,接待人数不能超过该场所设置电脑总数的二分之一;要加强场内巡查,提醒消费者全程佩戴口罩;发现被测体温超过37.3℃或有疑似症状(发热、干咳、咽痛、胸闷、乏力等)的消费者,应拒绝其进入,劝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及时向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五、加强执法检查。文化市场执法机构要加强市场巡查,检查开放场所是否落实防控措施,对防控不力的场所要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场所要坚决关停。

附件:佛山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序开放工作指引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5月7日

佛山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有序开放工作指引

一、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一)各场所要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场所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根据各级政府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与有序开放工作。同时设立健康管理责任人,主动对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二)制定场所开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双管控”工作方案,要对电气、电路、公共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修,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

(三)制定场所开放应急预案,按照“一场所一策”的要求,强化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四)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强化安全观念。可通过视频会议、远程教育和微信公众号课程推送等线上方式,组织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培训教育,包含后勤工作人员(保洁、保安人员等),对不同岗位的培训要有针对性,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防控和处置知识能力,切实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五)场所开放前,须对场所进行通风、消毒、安全隐患排查。辖区文广旅体局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综合评估,重点包括防护物资储备、人员培训、规章制度,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

二、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

(一)全面摸查员工状况。提前对员工摸底调查,了解近14天内行程,根据提前摸底情况对返工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分类管理。坚持“全覆盖、零疏漏”,利用健康码等数字化手段,强化智能化的员工健康日监测制度。配置防控专员专岗,实行“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员工进入场馆前须进行体温检测,落实员工健康台账制度。如出现发热(≥37.3℃)、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及时向属地镇(街道)、社区报告,劝导疑似患者就近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作进一步检查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

(二)严格落实员工日常管理,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减少人员聚集的活动。做好员工岗位和办公场所环境卫生的清洁管理,注意做好通风和消毒工作,开会及办公距离保持1.5米以上。

(三)加强个人防护。向上岗员工派发口罩等防护物品,督促员工做好正确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加强手部卫生,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加强健康科普教育,强化人文关怀,做好心理调适,分班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休息期间,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不得聚集聊天、打牌等,降低聚集感染风险。

三、做好场所防控工作

(一)开放前对场所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开放后每天至少消毒两次以上,并放置“本场所已消毒”告示。服务台备有75%酒精或其他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群众使用,并严格按照技术规定做好管理使用的安全防范。不得在服务台、场所内存放过量酒精。

(二)配备防护物资。各场所要配备体温探测仪、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物资,为员工和到场消费者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三)保持场所通风。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当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应当保证厢式电梯的排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开设的通风条件较差的场所,暂不得营业。

(四)加强清洁消毒。各场所的大厅、包间、包厢、卫生间等区域以及器材、设备等,要进行定期消毒。显示器、键盘、耳机、鼠标、台面、椅子群众接触较多的设备器材,做到一用一消毒,一天全消毒。设置废弃口罩回收桶,对废弃口罩进行集中处理。

(五)场所内的餐饮业务按照《佛山市推动餐饮业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指引(试行)》执行。

四、加强对消费者进出场所的管理和服务

(一)采取人员管控措施。在同一时段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消费者不得超过核定计算机数量的二分之一,并错位安排消费者且之间的距离保持1米以上,关注上网时间较长的消费者,原则上超过6小时的应劝其离开。

(二)加强人员进出管理,实行入场必检。消费者入场时要出示有效电子通行证,未申领通行证的,需要引导其现场申领。利用红外线测温仪或其他测温设备对消费者测量体温。如发现体温异常或持有黄色、红色通行证的人员,应禁止进入,并及时与属地镇(街道)、社区联系,劝导疑似患者就近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作进一步检查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同时,严格落实凭身份证“实名登记上网”的程序。

(三)场所应在出入口和场所内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对未佩戴口罩者进行劝阻。

(四)应加大场所内巡查力度,对在场所内吸烟、随意摘除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消费等行为要进行及时劝诫,必要时可予以报警处理,切实维护场所秩序。

五、做好异常情况处置

(一)加强联防联控,强化与属地的防疫、公安、文化等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二)发现员工、消费者在场所内出现疑似症状时,应当立即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及时向属地镇(街道)、社区报告,送至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作进一步检查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工作。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场所应当依法依规立即关停相关场所或区域,按指引做好防控工作,待情况得到控制并按程序报批后再恢复营业。

(三)若本地区防疫等级调至中、高风险等级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要暂停营业,直至调至低风险等级后方可恢复营业。

六、加强宣传教育管理

(一)场所主入口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醒消费者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二)场所负责人应当密切关注各级政府发布的最新动态,了解和掌握新冠肺炎的防治措施。宣传场所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知识,确保营业秩序。

来源: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