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2020年社会抚养费新标准出炉!超生要缴这个数→
珠江商报讯 记者吴小镛报道:记者昨日从顺德区卫生健康局获悉,顺德区2020年社会抚养费(俗称“超生费”)征收新标准出炉了,城镇居民超生1个子女的,夫妻双方共需征收约35.2万元,农村居民超生1个子女的,夫妻双方共需征收约19.1万元。
社会抚养费具体是怎么算的?据透露,社会抚养费是根据顺德区2019年全区城镇常住居民、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确定社会抚养费计算方法(具体计算方法见附表)。

2019年,顺德区居民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计算基数是: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8820元,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503元。
对城镇居民(常住居民)而言,超生1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征收176460元;本人2019年实际收入高于58820元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1倍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2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1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农村居民(常住居民)而言,超生1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征收94509元;本人2019年实际收入高于31503元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1倍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2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1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如当事人一方属于城镇居民(常住居民),另一方属于农村居民(常住居民)的,分别按照城镇居民(常住居民)和农村居民(常住居民)的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这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新标准实施时间从2020年4月24日起执行,2020 年1月1日起至本通知印发前违法生育尚未处理的,均按照这次的新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