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锅”生日宴索要美女微信,最终大打出手被刑拘?

近日
杨和的陶某迎来了自己的生日
但在生日宴他却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宴后醉酒的陶某在去酒店住宿时
看见一女子唐某
便向她索要微信号

唐某没答应
还嬉笑陶某有点“傻”
酒精上头的陶某
一听就起了怒火
即刻抄起脚上的拖鞋
朝着唐某扇了过去
这时有一人
挡住了拖鞋
反手就给陶某一拳
这人是唐某的表弟范某
范某和陶某瞬间扭打在一起

唐某看到两人扭打到一起
便拿出手机
大叫:再不停手,我就报警了
话音刚落
陶某一步打掉唐某的手机
手机被重重地摔到地上

陶某随后从酒店跑了出去
边跑边打电话给他的朋友
找来帮手


帮手陆续到来
陶某不顾其他人的阻挠
又飞奔进酒店找范某“算账”

于是
双方又在酒店的走廊上
你一拳、我一脚
互殴了起来

陶某等人从酒店一直扭打到大街上

(一辆停在路边的小汽车无辜遭殃)
直到陶某听到警笛响起
匆忙地坐车逃之夭夭

高明公安接报后
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对打架现场进行取证
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

随后
杨和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
前往云浮、肇庆、佛山等地将
陶某等5人抓获
目前
陶某、莫某、何某、沈某、吴某
5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关注并星标/置顶“高明公安”
每天打卡看高明公安新鲜资讯
统筹:花果山
编辑:钢铁直毅
审核:珲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