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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一零”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高明公安组织14家企业学习“华兴模式”

高明融媒体中心

自高明公安发布推广华兴玻璃厂员工交通安全管理模式后,随即引起了区内各大企业的高度认同。近日,高明公安组织首批14家大型厂企代表、相关政府部门代表等来到华兴玻璃厂进行现场参观交流学习,进一步推广“华兴模式”,优化厂企涉摩涉电交通安全管理。

当日前来参观的首批企业共有14家,包括溢达、德方纳米、金兰集团等大型厂企均参与到活动中。在华兴玻璃厂区内,电动车充电区域规范管理,充电区、宣传栏齐备,员工车棚中的车辆反光衣、头盔配备齐全。受邀厂企代表现场查看了厂区“员工上下班主动佩戴头盔”制度的落实情况,听取讲解员现场介绍交通安全整体管理制度。

目前,华兴玻璃厂针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三二一零”硬规定。其中,“三个不准”要求无牌无证车辆一律不准进厂、不戴合格头盔一律不准进厂、无证驾驶一律不准进厂,每日上下班保安会在厂门口检查员工车辆。此外,厂区还通过员工自查、成立安全小组定期检查、定时邀请交警人员到厂检查等方式,确保“三个不准”落实到位。

员工车棚中的车辆反光衣、头盔配备齐全。

首批14家大型厂企代表来到华兴玻璃厂进行现场参观交流,学习涉摩涉电交通安全管理经验。

首批14家大型厂企代表来到华兴玻璃厂进行现场参观交流,学习涉摩涉电交通安全管理经验。

硬规定中的“两个必须”,则要求员工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必须戴合格的全包围头盔,在夜间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必须穿反光衣。通过员工自购、工厂统一配备或设立临时借用点等方法,保证员工在骑行时,均能做好自我保护措施。

为保证制度得以落实,“三二一零”硬规定中规定,员工违规的,要追究其上一级管理责任,即“ 上追一级”,以此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融入到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中,保障员工安全。与此同时,硬规定还设置有“归零制度”,规定被追究责任的员工3个月无再犯的,之前的处罚归零(被扣奖金可补发,处罚记录可撤销),再犯则加重处罚,做到奖罚分明。

参观活动中,工作人员向参会代表派发“三二一零”硬规定文字材料。高明公安分局副局长梁志毅表示,除了要落实硬规定外,高明公安还倡议广大企业做到“五个常态化”,即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新进员工必培训、交通新规必培训)、值班室配备可借用的头盔常态化、配发员工反光衣常态化、主动邀请交警检查检视常态化、事故原因分析常态化。

梁志毅表示,接下来,高明公安将向高明区内其他厂企继续推广“三二一零”硬规定交通安全管理模式,让更多的企业学习到华兴玻璃厂的管理经验,实现警企联动强化涉摩涉电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让员工们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进一步改善高明区涉摩涉电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文/佛山日报记者陈志业、通讯员廖杰毅

图/高明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