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司法局三措施强化“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五一”劳动节期间,区司法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自身职能,多措并举,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01
加强宣传教育
4月24日下午,召开各股室(处)安全生产工作联络员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明确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同时通过OA、微信工作群等发送“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准备。
02
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及指导
4月下旬,局党组书记、局长彭友雄及律师行业分管领导李飞帆到辖区律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敲门”行动和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要求。此外,分管领导孙旭东带队对局机关、公务车辆停放区域、饭堂、区多功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社区矫正中心等重点部位,针对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规范、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足完好、车辆是否安全行驶、饭堂电气煤气是否安全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高明区司法局局长彭友雄(左一)、副局长李飞帆(左二)在律所检查消防设施

高明区司法局副局长孙旭东(右一)到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03
强化源头监管
加强值班执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机关财物安全,不发生失窃事件。加强对用电、用水、防盗等方面的排查,消除隐患。同时深入摸排刑释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群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各种隐患。
供稿人:高明区司法局王丽平
什么是国家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