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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比例35%至50%!乐从支持村(社区)开展水环境整治

佛山日报

佛山日报讯 记者郭东霓报道:近日,为全面落实乐从镇人居环境整治治水攻坚,乐从镇计划通过镇财政投入,用于补助村居治水攻坚行动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5月5日,乐从镇治水攻坚办公室通过“乐从发布”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向公众征求《乐从镇治水攻坚项目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意见征集时间截止到5月20日。

2020年,乐从以农村环境、河涌治理为主攻方向开展“乡村振兴·村美水净”行动。乐从镇治水攻坚办公室拟施行《乐从镇治水攻坚项目补助实施办法》,大力支持各村(社区)开展水环境整治,提升主动性。乐从镇治水攻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乐从镇治水攻坚项目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后文简称“《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明确项目实施要求,规范资金使用流程,确保资金使用高效化、规范化、精准化。同时,乐从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各村(社区)治水攻坚项目(工程)建设适用本办法。

《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治水攻坚行动的项目(工程)的补助资金,由镇财政全额投入,村居按照工程项目实施,填写资金补助申请审批表,审批表经乐从镇治水攻坚办公室对应专责工作组初审,由乐从镇治水攻坚办公室主任审批,镇财政予以相应补助。

其中,治水攻坚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围绕由乐从镇村居主导实施的河道清淤、杂树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拆除等涉河工程范畴。治水攻坚项目(工程)补助金额也根据单个工程合同总金额,按比例进行补助。

例如,单个工程合同总金额在30万以下的,补助总额的35%;单个工程合同总金额在30万至100万的,补助总额的40%;单个工程合同总金额在100万至200万的,补助总额的45%;单个工程合同总金额在200万以上的,补助总额的50%。此外,工程项目需在年度内申报,申报时项目必须完工,同一村居辖区年度内实施多个工程项目的,可合并成为一个总体项目向镇治水办申报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