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南海检察院办理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情况(截止至4月30日)
1月30日至4月30日,南海检察院涉疫情刑事案件办理情况如下:提前介入案件共73宗,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8宗25人,批准逮捕15宗2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4宗24人,起诉22宗22人,一审判决生效13宗13人。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南海检察院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既严厉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又发挥诉讼主导作用,强化侦查引导,深入发挥法律监督作用,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办案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每案提前介入、建立台账,实现两项监督关口前移。第一检察部设专门联络员,通过检察官分片联络派出所制度,明确承办检察官。联络员将涉疫案件线索情况及时向检察官通报,检察官实时跟进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密切沟通证据标准等问题,实现对涉疫情案件做到每案提前介入。
二、及时总结经验、明确标准,发布涉疫情防护物资诈骗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和证据审查要点。对涉疫违法犯罪进行分析研判,深入总结犯罪特点、侦查重点和审查要点,制定并发布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涉疫情物资诈骗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及证据审查要点》,形成六大部分17条工作指引,为该类案件全覆盖、高质量提前介入夯实基础,为案件准确高效办理提供有效指引。
三、全链条跟踪、精准把脉强化指导,明确案件办理方向。为强化对疫情防控期间各类涉疫情案件的准确办理和有力打击,各部门涉疫案件承办检察官定期向分管领导逐案汇报、逐案分析,向领导汇报下一步进展及存在困难。检察长多次就办案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进行问诊把脉,深入分析与研判,把好案件质量关。
四、快捕、快诉与严把办案质量相结合,确保办案效果。各部门坚持涉疫情刑事案件各环节优先办理,加快办案进度,依法快捕快诉,涉疫情诈骗、妨害公务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平均3天到5天办结,部分案件甚至实现当天转当天结。同时,各部门也严把案件质量关,通过严格审查、深入指导,避免因从严打击而降低证据标准。
涉疫情刑事案件详情详情(已判决)
(滑动可查看更多)



1
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微信在微信群上虚构售卖口罩的事实诈骗多名被害人合计14000多元。经审查,贾某对其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3月6日,南海法院判处被告人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
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微信在微信群上虚构售卖口罩的事实诈骗多名被害人合计4020元。经审查,贾某对其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4月1日,南海法院判处被告人贾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3
2月15日8时许,李某不配合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检查工作,并且殴打了其中的工作人员,后被公安民警抓获。经审问,李某对自己殴打他人的行为拒不供认。只承认对被害人有推搡行为。但有多名证人以及事主指认其有用拳头殴打事主的行为。南海法院经审理后,判处被告人李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4
2月5日,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售卖口罩的事实诈骗被害人合计37750元。经查明,梁某收款后将货款人民币37750元全部用于个人赌博。3月24日,南海法院判处被告人梁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5
2月5日,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拨打合作客户电话虚构售卖口罩的事实诈骗被害人合计46000元。后公安民警将陆某抓获。经讯问,陆某供述了诈骗的犯罪事实,所得赃款全部在网上赌博输掉。4月1日,南海法院判处被告人陆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6
2月5日,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微信朋友圈,虚构售卖口罩的事实诈骗多名被害人合计约25000元。4月10日,南海法院判处被告人劳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7
2月初,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QQ及微信朋友圈,虚构售卖口罩的事实诈骗被害人合计约72000元。3月26日,南海法院判处被告人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8
2月18日20时许,周某找来的充煤气的外村男子被在社区某闸口执行防疫检查任务的工作人员阻止进村,后周某对被害人进行谩骂、吐口水,继而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周某后被派出所抓获。经初步鉴定,被害人伤情为轻微伤。4月1日,南海法院判处被告人黄某犯妨碍公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9
2月13日,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售卖口罩的事实诈骗被害人合计约130000元。陈某初步交代其还对其他被害人实施过诈骗作案,所骗取的赃款用于赌博,无法追缴。3月26日,南海法院判处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10
2月6日,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闲鱼”手机APP,虚构售卖口罩的事实诈骗被害人合计约18000元。3月3日,南海法院判处被告人梁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11
2月6日,植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微信群,虚构售卖口罩的事实诈骗多名被害人合计约21500元。3月26日,南海法院判处被告人植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12
2月14日,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微信群,虚构售卖口罩的事实诈骗被害人合计约3915元。4月3日,南海法院判处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13
2月11日,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售卖口罩的事实诈骗被害人合计6000元。后何某于2月27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审讯,何某对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承认将骗得的钱用于网络赌博。4月1日,南海法院判处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福利时间
第40期送书活动·之二
活动介绍:
南检君推出留言送书活动啦!只要你在文末右下角点一点“在看”,并在微信下方留言评论,评论获得点赞数最多且点赞数超过30的一名粉丝便可获得南检君推出的书!
本期活动截止至5月8日21:00。获奖名单公布后,获奖者需及时回复南检君的获奖留言信息,写下您的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您的书本将于两周内寄出。
本期书籍:

《浮生六记》
(清)沈复
内容介绍:
《浮生六记》是浮世生活的诗意写照,堪称一部“生活的艺术”,为清代传记散文中的感人珍品。沈复以“全是人工,却归于天然”的散文,道出人在世上生活的真面目。
本书以作者的亲身经历,真实反映了中国人的审美情趣、人生遭遇、爱情和家庭的波澜起伏的形态,涉及到古代爱情、家庭伦理、经济文化、山水游历等丰富的主题,折射出传统社会普通人在家庭和生计方面的现实处境及心理面貌,展示了人的一生的不同阶段的际遇和复杂生动的心境,对现代人也极富教益。
期待你的留言上榜哦!


【往期精彩】

【扫黑除恶】南海检察院召开南海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南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新闻发布会
【政治生日】“政治生日”,南检人是这样过的!
【南检工作】2020年1至3月南海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公布【精品案件】收藏!南海检察院2019年十大精品案件和优秀检察建议新鲜出炉!【南检战“疫”】疫情期间,检察官的知识增长了!【南检课堂】《OT学堂》|第二课【南检战“疫”】南检“战疫时间轴”!【南检战“疫”】40万+!【南检案例】佛山市首例网络有偿删帖案,五名“网络水军”被判刑!

统筹|南海检察微信编辑小组
长按二维码,找南检君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