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再等!在佛山,凭居住证办理回执就可以上牌了
佛山日报 2020-04-28 19:20

佛山日报讯 记者韦娟明 通讯员黄铁城报道:4月29日起,佛山公安交警将推出方便流动人口办理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登记业务的措施。此后,申请人凭借居住证的办理回执,就可以在佛山为爱车上牌了,无需再等数月。

据介绍,在佛山工作、生活、学习的流动人口,凭佛山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核发的《居住登记凭证》,可办理佛山辖区内的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注册、转移登记及转入业务。

注册登记须本人办理,不允许代办,所需材料为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居住登记凭证》;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购车发票需为佛山开具的发票);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联网核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电子数据(电子保单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电子数据(电子保单凭证)。

按照规定,机动车需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办理转移登记同样需要本人办理,不允许代办。所需材料为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居住登记凭证》;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二手车交易发票需为佛山开具的发票);行驶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在办理机动车转入业务时,须本人办理,不允许代办,申请人需提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居住登记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电子数据(电子保单凭证);机动车档案(电子化转籍除外);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在机动车档案内除外)。

申请人可在全市公安交警车管部门汽车上牌服务点、工作站和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上述业务。

佛山交警提醒,对以欺骗、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车辆登记的,将依法收缴车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车辆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车辆登记。

业务咨询电话:

交警支队车管所:0757-12123、83380320;

南海车管所:0757-86263166、86252538;

顺德车管所:0757-22835101;

高明车管所:0757-88212255、88221216;

三水车管所:0757-878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