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商报讯 记者王晓琦报道:昨日下午,佛山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普通高中未经批准不得设立“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
严禁“掐尖”争抢生源行为
在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上,《通知》明确要求,按照以区为主、免试就近、属地管理原则,统筹做好区域内公办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民办学校原则上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区招生,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入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入学;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入学。
另外,严禁各类学校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 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坚决整治公办民办学校通过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
从2020年起,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各区不得再核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
公办民办同步招生政策上,市教育局将具体制定我市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实施办法,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实行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按照“平行报名、分别录取、选择多元、家长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同时申请公办民办学校学位,在公办民办招生平台分别进行录取。教育行政部门在民办学校确认录取名单前公布公办学校户籍生招生地段,录取结果由家长自愿选择。
未经批准不得设立“国际部”
在普通高中招生管理上,今年实行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录取标准、招生计划,严禁新增大班额现象,严格控制普通高中各类实验班、试点班规模。加强对学校的督促指导,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工作。健全科学公开公正的选拔机 制,坚持阳光招生,做到招生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完善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
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招生行为,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未经批准,不得设立“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