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如何管理?你说我听!
珠江时报讯(记者/王方亚)4月16日,佛山市文广旅体育局发布公告就《佛山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该《管理办法草案》是市文广旅体局联合市图书馆起草的公共图书馆管理的地方政府规章。
《管理办法草案》分“总则”、“设立”、“运行”、“服务”、“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共57条。佛山市文广旅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佛山的《管理办法草案》所有条款均是结合佛山实际制定的:“没有对国家《公共图书馆法》条款进行重复,条款或明确义务主体,或减少裁量空间,或增强规范性,与《公共图书馆法》和其他四份地方立法相比,都具有明显的不同,很有佛山特色。”
记者了解到,佛山公共图书馆系统的总、分馆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属于领先的创新经验。《管理办法草案》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对其进行了规范表述,将佛山市联合图书馆这种总、分馆体系一体化建设纳入政府的规范化管理中。根据佛山的实际情况和规范化要求,《管理办法草案》还规范了公共图书馆建设的标准和设计规范,规定“市中心馆的建筑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千人。各区总分馆建筑面积合计不低于27平方米/千人”。提出了未来2-5年的建设目标:“2022年各区主要镇街分馆(成员馆)覆盖率应达到50%以上,2025年应达到100%。”
衡量一座城市公共图书馆事业的重要指标是人均藏书量。根据佛山相关统计年报的数据,2018年佛山市联合图书馆人均藏量全市总计达1.296册(件),已超过《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标准》中“人均占有公共图书馆藏书”的东部优秀标准(≥1.2册)。所以《管理办法草案》没有对馆藏总量进行要求,而是从馆藏结构与新增提出要求:市中心馆年人均入藏纸质文献信息不少于0.06册(件),各区总馆及其分馆年人均入藏纸质文献信息合计不少于0.14册(件);基层服务点(成员馆)藏书量不少于1000种、1500册,年新增藏书不少于50种、100册;市中心馆、区总馆数字文献信息采购经费比例应达到文献信息采购总经费的20%以上。
通过这些具体的定量要求,达到《佛山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中提出的目标,即“2022年全市人均公共藏书不少于1.5册。”
《管理办法草案》还对馆长负责制及馆长资质要求、法人治理结构、推广全民阅读、古籍保护、数字服务网络共建共享等公共图书馆管理的各个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今年1月,佛山市文广旅体局明确在国家《公共图书馆法》的框架下,主要参考广州和东莞,结合佛山实际拟定《管理办法》的整体思路,启动起草工作。经过近两个月的调研和资料整理,草拟了《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初稿,3月30日形成提交审议的《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并于4月16日正式公开征求意见。按照计划,今年5月要形成送审稿报送市政府审议。
意见建议提交方式
《管理办法草案》详细条文可查看佛山市政府网站相关信息——http://www.foshan.gov.cn/gzjg/fswenhua/tz/content/post_4280381.html
公众的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5月16日前向市文广旅体局提交。具体途径如下:
1.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世纪莲体育场18号门(邮政编码:528000);
2.联系电话:0757-29233251
3.电子邮箱:297924570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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