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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月子中心无法履行合同? 诉前和解“隔空”化解家政服务合同纠纷

顺德法院

现在正是疫情爆发时期,为了我和宝宝的安全,我也不敢出门,所以只能跟你们解除合同!麻烦你们退还定金给我……

我们也很为难,受疫情影响我们生意做不成没有收入。而且合同履行期是从你的生产日期开始,根据法律规定,目前合同未到期,不能解除合同!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2019年11月中旬,家住勒流的潘女士因怀有身孕,预产期为2020年5月,与某某月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家政服务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约定家政服务公司向潘女士提供产妇月子期间的母婴护理服务。潘女士于签订合同当日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向家政服务公司支付定金10000元,余款20500元于2020年实际履行合同后再结清。 

(图自网络)

然而,受疫情影响,潘女士为了自身安全起见,决定跟家政服务公司解除合同,但家政服务公司以合同履行期未到期为由,拒绝解除合同。于是,潘女士将家政服务公司诉至法院。顺德法院受理后,第一时间将案件移送至顺德区诉前和解中心。就这样,一起疫情期间家政服务合同纠纷案的和解工作“拉开了帷幕”。 

潘女士与家政服务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

顺德区诉前和解中心的调解员徐月琴及其团队收到该案件后,认真阅读案卷材料,得知该纠纷是受新型肺炎疫情影响所产生,第一时间就案件矛盾焦点咨询指导法官黄建宇。 为了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调解员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原、被告,转达指导法官的意见,并询问双方对于本案的看法。

因合同未到履行期限,暂时不能解除合同,需要直到你的小孩出生才能解除。

但现在疫情这么严重,总不能这样拖着吧!

在电话中,原告潘女士得知暂时不能解除合同,情绪非常激动。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安抚下,原告潘女士向法官诉说自己的想法。

月子中心人流量很大,这样人群聚集很容易有风险。试想一下如果你家也有宝宝,在这种情况下,你会带着宝宝过来坐月子吗?现在自己的抵抗力又没有怀孕前那么好,为了自身安全起见,我觉得解除合同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谭女士您稍安勿躁,这样对你和宝宝都不好。你先耐心听我说,我已经将你的情况告知给指导法官,法官建议以广东卫生部发布的疫情防控管制条款为依据,结合合同履行期的疫情情况再决定是否履行合同或是解除合同。如不能履行,即可解除合同退回定金;如可履行,你们要按照合同继续履行。” “现在各行各业也不容易,在这个疫情爆发的大环境里,当事人双方各有各的难处。建议你与家政服务公司互相体谅、理解,互相谅解、共克时艰。

听到电话另一端调解员的释法明理,潘女士渐渐平缓了情绪,也理解对方的处境。

疫情爆发,生意都难做。我理解被告的难处,现在可以申请撤诉吗?我可以考虑生产时的疫情情况再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潘女士向法院准备的撤诉申请书

另一头,被告家政服务公司也表示同意黄建宇法官指导意见。原、被告双方协商,愿意各退一步,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待原告生产时,根据政府当时颁布生效的复工复产文件,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按照合同履行自身的义务,否则双方愿意解除合同,被告还须依照合同约定向原告退还定金10000元。

调解员记录的调解情况

经过调解员团队的一番努力,该案件最终以原告潘女士撤回对被告家政服务公司的起诉解决,双方和平解决。

特别感谢调解员很快就帮我化解了这起纠纷,也感谢原告的理解和法官的劝和,让我们可以缓一口气。”家政服务公司负责人在电话直接表达了他的感激和感动。

随着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和复产复工工作的陆续推进,因疫情引发的各种纠纷陆续诉至法院。顺德法院运用 “无接触”的调解模式,灵活运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实现“无接触”线上调解。2020年2月10日至4月7日,顺德法院共线上调解案件 267件 ,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和调解化解工作。

编辑|顺德法院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