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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烧、咳嗽买药需实名登记!禅城一药店被约谈

南方Plus移动端-佛山-禅城

2月9日起

全省所有零售药店

在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时

实行登记报告制度

线下零售药店必须测体温、登记:

全省所有零售药店对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做好信息登记,并填写《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信息登记表》,每日及时报送至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医疗保障局。

网上购药同样需要登记:

互联网药品销售第三方平台应督促入驻的零售药店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做好登记上报工作。

禅城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

目前禅城区营业药店已100%注册系统在线

但仍有个别药店不按规定登记

禅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药店疫情防控工作

案例

近日,禅城区市场监管局约谈了一家在疫情防控期间未能完善做好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工作的药品零售企业。在约谈中,工作人员再次强调了落实防疫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告知不按规定进行登记的后果,提醒企业不要抱侥幸心理,务必马上整改。

行政约谈、责令改正只是第一步。如果拒不整改,区市场监管局将责令其停业整顿,对于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企业,还将报送区医保局取消医保定点资格。

(约谈现场)

市监君提醒广大药店

疫情还没结束

务必严格落实防疫工作的有关要求!

市民如有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可拨打12345进行举报投诉!

(长按海报图-识别二维码-填写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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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禅城市场监管、佛山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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