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国锋
江苏省律师协会、省公证协会2月17日印发《关于发挥律师、公证服务保障作用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主动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江苏省司法厅十项便民惠企措施落地见效,更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推动社会经济尽快恢复生机活力,并对医护人员实施多项惠医举措。

通知中明确了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两个政策性“免费”的法律服务内容,包括省内因被采取隔离措施、被确诊隔离治疗或者因政府紧急管制措施而不能正常提供劳动的劳动者,与企业之间产生的劳动合同纠纷仲裁、诉讼;省内涉及疫情防护必需品、病毒检测检验用品、病毒感染医疗药品生产的企业,居民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的企业,因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需要而导致的其他合同依约不能履行的仲裁、诉讼纠纷。
通知还明确,对江苏省内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资金链断裂濒临破产的小微企业,各地律师协会要积极组织专项法律服务团提供免费法律体检,帮助研判风险制定处置方案;要倡导承办律师事务所根据企业实际困难按照自行订立的服务收费标准给予 30%-50%的减免。
对江苏省内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涉外企业因不能按照原合同约定履行国际贸易合同、国际工程合同等导致的法律纠纷,律师协会要组织律师帮助研究应对措施,及时指导企业向贸促会或公证处申请出具不可抗力证明文书;要倡导承办律师事务所根据企业实际困难按照自行订立的服务收费标准给予 30%-50%的减免。
通知要求公证机构提供一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公证服务项目。其中包括,对就诊住院或被隔离、留观的,导致无法实际履行合同,或者无法准时返回工作、学习的,公证机构可依申请办理医院就诊证明、隔离证明或街道社区的隔离、留观证明等公证,证明个人隔离状态的真实性。
值得关注的是,该通知明确将对符合条件的医护人员,五年内免费律师服务。包括对受江苏省委省政府指派赴湖北执行支援防控任务的医护人员本人所涉及诉讼法律事务;省内疫情防控期间因履行职务被确诊受到病毒感染的医护人员本人所涉及诉讼法律事务;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医护人员本人所涉及诉讼法律事务。
同时,省公证协会还对上述医护人员,自文件印发之日起 5 年内,根据个人申请,免费办理民事类公证。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席锋宇 季天 李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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