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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三十丨平安过年,小心有“炸”

法制日报

盼着盼着年就来了。

己亥除夕,庚子新年。

这一天,对中国人来说,是最特别的一天。将要到来的除夕,和已经经历的多少个除夕,与书上看到的千百年的除夕一样,永远温暖、热烈、令人期待。

这一天,无论多远都要赶着回家,卸下一年的负担,陪爸爸妈妈做做饭,帮爷爷奶奶捏捏肩,逗自家喜气盈盈的小不点儿。贴上火红的春联,挂上喜庆的灯笼,换上崭新的冬衣,煮上包了大半日的饺子,一家人欢聚一堂,其乐融融,把所有的不如意都融在热气腾腾的饺子汤里消散掉,一起举杯祝愿来年诸事顺意。

吃过晚饭,围坐在摆满瓜果零食的桌前,嚼一个象征事事如意的柿饼,打开电视边看春晚边与家人闲聊,和远方的朋友们互相问候。抱怨过年吵闹的长辈还是乐呵呵的包好了厚厚的一叠压岁钱,每一年都有新发现的成长中的小朋友吵着闹着要去室外放鞭炮,就如每个人的儿时一样无忧无虑,过年的一串鞭炮就能带来无穷的快乐。

记忆里儿时的年,要比现在寒冷,穿的厚厚的,捂的严严的,只露出眼睛和红脸蛋的小伙伴,三五成群拆开一盒盒“划炮”,蹦蹦跳跳的在房前屋后制造出一个个小小的“惊喜”,在家长偶尔的斥责和玩笑声中,快乐地尖叫着,祝福所有人——“新年快乐”。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喜庆的中国年,离不开一串点燃后噼里啪啦的鞭炮。

除夕守岁,震天的鞭炮和美丽的烟花会在零点的钟声敲响时,绽放在神州大地的每个角落。鞭炮轰鸣和烟火升起的时候,人们互相祝贺,第一时间点亮新年的美好。

爆竹声声脆,烟花簇簇美,但武力值也都是“杠杠的”!

每年春节期间,总会发生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令人痛心的各类事故,轻则造成财物损失和皮肉伤,重则造成人员重伤甚至身亡,为“年味”抹上遗憾。

烟花爆竹燃放引发事故,会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呢?

跟着法报君一起来看一下吧!

 1.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伤人毁物,如何赔偿?

春节期间,老王带着儿子小王在小区燃放烟花爆竹,小王将鞭炮扔进下水道井盖内引起沼气爆炸,气浪将小王掀飞,摔落后受重伤,路过的数名路人也受到不同程度伤害。

法报君提醒:

春节期间,很多居民会和儿童在家门口等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如果因为家长疏忽或者儿童好奇造成自己受伤,要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造成他人受伤或财物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是儿童燃放烟花伤人毁物,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在未尽到合理的监护职责时,也要承担事故的相应赔偿责任。如果是好几个人共同燃放烟花爆竹伤人毁物,事后不能找到直接责任人,也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就需要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一起赔偿。

此外,如果是在小区中燃放烟花爆竹导致安全事故,物业公司作为管理小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如果在相关事故中物业未尽到充分提醒义务,事后救援不力,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2. 缺陷烟花爆竹伤人毁物,如何维权?

张某在某烟花爆竹经销处购买“响尾雷”烟花爆竹,在家附近点燃时,“响尾雷”在燃放过程中突然发生炸筒,其中一颗弹丸横飞过来打中路人的右腿和右眼,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炸筒的“响尾雷”系某花炮厂生产并批发销售给该烟花爆竹经销处。对于赔偿责任,销售商与生产者互相推诿。

法报君提醒:

购买的烟花爆竹后,在燃放中因质量问题导致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由销售者以及生产者应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我们可以选择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者之一赔偿,也可要求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者共同担责。

还有,如果你所在的地区属于禁燃区,但是“顶风作案”燃放烟火爆竹,将会受到行政处罚。要是在易燃易爆的地方燃放后导致失火事故,还会面临巨额的赔偿,更严重的将会涉嫌失火罪等刑事犯罪。

欢度春节时燃放爆竹可以增添不少“年味儿”,但为安全你我他,法报君提醒你,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过完今天就进入鼠年第一天了,辞旧迎新时刻,是不是已经敞开口袋等着收压岁钱,手指跃跃欲试准备不放过每个手机红包?但是,寄托了亲友满满祝福和关爱的“小小”红包,在联络感情和传递善意的同时,也涉及到不少法律问题。对收取方式和收取金额的法律风险心知肚明,才能知晓底线,欢乐过大年。

明天,法报君和你聊聊

红包和压岁钱的正确收取“姿势”。

大年初一不见不散!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白楚玄

制图:罗琪

编辑:渠洋 李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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