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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鱼,我所欲也;牛蛙,亦我所欲也,二者可吃吗?

佛山日报

野生动物“禁食令”出台后“牛蛙”等餐桌上常见的两栖动物忽然上了热搜达到“沸”的程度很多网友纷纷发帖询问以后不能吃牛蛙了吗?

土鸡算不算野生动物?

竹鼠算不算野生动物?

土猪肉咱们还能吃吗?

……

3月4日

农业农村部紧急印发通知

中华鳖、乌龟、牛蛙

列入两个相关名录的两栖爬行类

按水生物种管理

这也意味着

它们不列入禁食野生动物名录

3月4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中华鳖、乌龟等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物种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物种管理。

《通知》要求,要协调好有关名录的关系,明确水生野生动物的范围,对于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动物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及《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要严格按照《决定》要求进行管理,对凡是《野生动物保护法》要求禁止猎捕、交易、运输、使用的,必须一律严格禁止。

对于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的物种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要按照《渔业法》等法律法规严格管理。中华鳖、乌龟等列入上述水生动物相关名录的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动物管理。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在相关负责人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释疑时表示,捕捞鱼类等天然渔业资源是一种重要的农业生产方式,也是国际通行做法,渔业法等已对此作了规范,根据各方面的一致意见,按照《决定》的有关规定,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

据此,此次农业农村部宣布中华鳖、乌龟等按照水生动物管理,这意味着中华鳖、乌龟等不列入禁食范围。

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

所以说

牛蛙火锅、佛跳墙、水煮牛蛙

这些都能继续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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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广东发布

编辑丨韦昊

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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