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双十一”快递可能被烧了!13吨包裹化为灰烬,谁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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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您的快递已被烧毁”

11月12日凌晨,一辆北京开往湖南的百世快递公司物流车在河南安阳起火。
这辆满载包裹的货车长约15米,车身有大量火光冒出,浓烟滚滚。剧烈燃烧已致车厢两侧开裂,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焦味。

据消防人员介绍,车厢内包裹重13吨,主要有日用品、百货、食用油、纸巾等。经过两小时扑救,现场大火被扑灭,无人员伤亡。
对此,百世快递回应称,第一时间启动应对措施,并积极与客户协商,进行货物补发处理和赔付。经统计,约7000余票快件被烧毁。截至目前,大部分补发货物已发出,预计3天内补发完毕。


快递途中损毁、灭失如何索赔?
事实上,
由于货运压力大幅上升,
近年“双十一”等电商促销期间,
类似事故频频发生。


1快件丢失
2017年,刘某通过某网购商城买了一条价值1,978元的鹅绒被芯,退货时,快递配送显示为已签收,但卖家一直未收到该货物,导致申请退款失败。后某快递公司向刘某确认该货物丢失。
2快件损毁
2018年,曹某某通过某快递公司官方客服下单,将2件瓷器快递到北京某公司,且支付了运费和易碎件服务费。到达目的地后,收货方开箱检查发现其中1件破损。

在快递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损毁、灭失,应当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电子商务法第五十一条
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商务法明确了在买家签收货物时,也就是控制到货物时,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才转移至买方。

所以在途中运输货物烧毁的情况下,我们尚未签收货物,期间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应当由卖家来承担,我们可以要求卖家再次发货或补偿损失。
而卖家又可以根据其与物流企业签订的运输合同来进行索赔。
未购买运费险不赔付?谣言!
近日,有不少网友在微博等社交媒体反映,近期通过短信等渠道收到“您的快递车辆在高速路段起火”等恶搞、诈骗的内容。
“亲爱的消费者,我们深感抱歉,快递车突然起火,您的快递不慎销毁,由于您未购买运费险,所以无法理赔,十分抱歉,我们深表遗憾,祝您生活愉快。”
11月13日下午,菜鸟网络也通过官方微博辟谣,并表示类似谣言给用户带来极大困扰,影响正常快递服务。
菜鸟驿站提醒,所有物流信息以快递服务官方信息和物流详情为准,请勿轻信第三方通知,以免给不法分子带来可趁之机。

不过短信中提到的“未购买运费险不予赔付”的内容,通常来讲,当寄件人对快递予以保价时,快递企业会按照保价规则进行赔偿。
但是,当寄件人未对寄件保价时,有的快递企业则会以无法证明寄件价值为由,拒绝或减轻赔偿。

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对于未保价的货物,则要看快递公司是否对限赔条款尽到合理的提示义务。
若快递单已用不同色块和明显字体予以提示,同时快递员在寄件人寄件时也告知了该保价条款,鉴于快递行业本身存在的高风险性,该条款内容并不违反法律的公平原则,限赔条款对寄件人有效。

你的快递
距离你还有多远呢?
来源:苏州普法(ID:etongshuofa)、央视财经、界面新闻
编辑:渠洋 张博 朱婵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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