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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你完了!

法制日报

还没红就凉了,也许是一名演员最悲催的事了。

这两天,一名女子大闹火车站的视频引发网友广泛关注。该女子在湖北宜昌东站将易燃压缩气罐带进候车室,面对民警警告仍大吵大闹,叫嚣称“我是公众人物”“你完了”。审讯时,她甚至还问民警要袜子,并大吼“否则我5000块的鞋子真的是承担不起我这只脚。”

网友惊呼:这是哪门子公众人物!更有人戏称其为“贵足姐”。随后,这位“公众人物”的真实身份很快被网友们扒出,她是芒果TV的签约艺人刘露,只有20岁,刚出道不久。

名气不大,脾气倒是不小。当然,不管是名气还是脾气,再大也大不过法律。目前,刘露因阻碍执行公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武汉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

自诩“公众人物”却全然不顾素质和影响的刘露或许做梦也想不到,曾经说出口的狂言如今应验在了自己身上。这次,她真的成为了“公众人物”并且“完”了。撒泼、大闹、叫嚣、辱骂……刘露当时的言行,不知道是谁给她的勇气,或许因为拍了几部戏就膨胀了,也或许历来的行事风格让她曾经尝到过“甜头”。

有人感慨刘露未红先糊,其实如此行事风格即使红了早晚也会糊。近年来,当红明星因不当的言行、德位不配,为自己带来“灾殃”的例子不在少数。

有人因独特的嗓音和曲风小有名气,过安检时拒绝配合,污蔑工作人员甚至曝光其个人隐私;有人蛰伏多年因一部剧大火而成名,不久就被点名批评团队“耍大牌”,不知是入戏太深还是艺德不够;有人出道后被奉为女神,无证件进入工作大楼时被武警拦下,竟然辱骂并殴打值班的武警人员;还有人出轨、酒驾、在禁烟场所吸烟……然而让人失望的是,虽然有这么多风反面教材在先,还总是有人以身试法。

骄傲出自浅薄,狂妄出自无知。从曝光的视频来看,刘露自以为是“公众人物”有着满满的优越感,完全不把规则放在眼里,在公共场合我行我素,将“公众人物”的牌子当做挡箭牌。殊不知,无规矩,不成方圆,公众人物也是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的普通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要知道,配合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的行为均属违法。希望刘露如道歉声明里所写的一样,让这件事成为她人生中一堂重要的法治课,也希望别人可以记住这堂课。 

越是公众人物,越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社会公众对公众人物关注度较高,他们往往对社会大众的影响更大更广,他们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对大众有着一定的引导,容易被效仿。因此,他们更应注重立德、立身、立言、立行,谨言慎行,坚守道德底线,不碰法律红线。

大腕儿大的是底气不是脾气。否则,披着再甜美的外表也只是金玉其外,所有的浮华都会散去。种什么因得什么果,挑战公众道德底线注定会被市场和观众抛弃,不遵守法律和规则必定受到相应的处罚。

“我是公众人物,你完了。”

是的,你完了!

来源:法制日报(作者:刘丹 刘欣)

编辑:张博 李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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