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关于防疫期间执行工作联系事宜的通告

通告
为了做好防疫期间法院执行工作,禅城法院设立防疫期间执行工作联系微信工作群,当事人或代理人可以通过微信工作群办理如下事项:
1.查询案件承办人,给执行员留言;
2.申报财产;
3.提供财产线索;
4.提交执行和解协议;
5.缴纳执行案款;
6.提交竞买材料,缴纳拍卖成交款;
7.办理执行退款;
8.提交结案申请;
9.申领结案文书;
10. 其他紧急执行事项。
需要与本院执行局联系的当事人或代理人,可以通过微信二维码加入微信工作群


或添加“禅院执行”为好友


以文字方式留言,留下联系电话,本院将安排人员跟进处理并回复。
特此通告。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9日
编辑|禅城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