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房东注意!刻意隐瞒租客信息,容桂一房东被罚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佛山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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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就是命令但依然有人不顾公众利益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2月9日,容桂派出所民警会同社区工作人员到华口社区监测检查出租屋疫情防控工作,细心的民警在细沙路一出租屋内发现了湖北籍租户刘某、代某,两人自2019年5月入住至今却一直未到社区流管站登记暂住信息,这不禁令在场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惊出了一身冷汗。

经进一步调查,刘某、代某自2019年5月至今无返回过湖北,也没有接触过其他疫情发生地人员,两人经送医院检查身体也并无异常。证据面前,房东罗某(男,62岁,容桂人)对不如实登记上报和刻意隐瞒租户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则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时期,房东、租客都应负起责来!特别是复工潮来临,流动人口返城高峰即将出现,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房屋出租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对房东来说,必须积极配合所在社区摸排往来人员情况,向社区提供租客信息。此外,房东还必须了解租客在过去半个月内的旅居史,对来自重点疫区的,应及时与当地卫生医疗机构或社区联系报告。
作为租客,也应该积极配合所在社区工作人员开展提问监测和随访工作,主动登记相关信息。如有必要,还必须主动进行14天的隔离。





编辑丨嘉欣
校审丨运腾素材来源 | 容桂派出所、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