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考核攻略出炉!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顺德区人民陪审员考核办法(试行)来了!!
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有效实施,
全面提升人民陪审员整体素质,
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进一步规范管理人民陪审员,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顺德法院与区司法局制定本考核办法,
对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


2019年度,
共有935名人民陪审员参加考核。
扫码即可查看参加考核的人民陪审员名单▼

结合人民陪审员工作需要,
顺德区人民陪审员考核领导小组及考核办公室
对他们进行2019年度人民陪审员考核工作。
那么,
考核的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又有哪些?
想必大家都想要知道。

目前考核办法尚在试行阶段,
小编先来给介绍一下
大家最最最最关心的——
考核内容!!
赶紧拿起小本本,
认真记起来咯~


考核内容分为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情况和附加项目考核两部分。

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情况

1、工作实绩考核,满分30分。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加案件审理工作,每年参加案件审理少于2件的,不得分;案件审理2件至20件的,得20分;案件审理多于20件的,得30分。

2、审判纪律、审判作风考核,满分20分。人民陪审员遵守审判纪律,工作作风严谨,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公正履行职务,避免公众对司法产生怀疑;忠实履行职责,不过问和探听法官审理其他案件的情况,不泄露审判秘密;不出现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语言,不对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有不公正的训诫和不恰当的言辞;仪表端庄,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不针对具体案件和当事人进行不适当的评论和接受媒体采访,得20分。
【违反上述规定,按每次的行为计算,累计扣分,扣完为止,根据行为性质及对社会影响情况的大小,每次每项扣5-20分;未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及时纠正的,每次每项酌情扣1-4分。具体扣分以各业务部门上报和法官团队的评价为依据,由考核办公室核实确定。】

3、思想品德、工作态度考核,满分20分。人民陪审员热爱人民陪审工作,态度端正,做到准时出庭,不缺席、迟到、早退,平等对待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不出现不当的言语或行为表现。
【违反上述规定的,每次每项扣5分,扣完为止。迟到缺席次数以陪审员系统数据统计为准。其余考核项目的扣分以各业务部门上报和法官团队的评价为依据,由考核办公室核实确定。】

4、参加培训、例会、庭审观摩等活动考核,满分10分。顺德区人民法院根据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的需要,按规定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岗前培训和任职期间的审判业务专项培训,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例会、庭审观摩、专题研讨等形式,人民陪审员按要求参加的,得 10 分。

5、民主评议及组织考评,满分20分。由考核办公室组织在一定范围内,结合人民陪审员总体表现进行民主评议。
附加项目考核

1、人民陪审员参与信访化解、案件执行、法制宣传等活动,取得良好效果的,每次加5分。

2、人民陪审员创新工作思路,取得良好效果的,每次加5分。

3、人民陪审员积极宣传报道顺德区人民陪审工作,撰写人民陪审员工作理论文章,发表在中央级、省级、市级、县级报刊的,分别加10分、8分、5分、2分。

4、人民陪审员年度获得过法官团队正面评价的,酌情加1-5分。

5、相关职能部门检查工作中发现人民陪审员存在违规行为,或当事人投诉人民陪审员存在违规行为,并被核实的,每次扣5分。
【上款第1、2、3项由参加考核的人民陪审员申报,并由考核办公室核实确定。人民陪审员没有申报的,其所参审案件的业务部门掌握情况的,也可以提出,由考核办公室核实确定。前款第4、5项由人民陪审员所参审案件的业务部门提供给考核办公室核实确定,或由考核办公室根据掌握的情况直接核实确定。】
注意!
人民陪审员同一行为或事实在考核中,
不重复扣分或者加分。
考核分数在95分以上为优秀,60分至95分为称职,50分至60分为基本称职,50 分以下为不称职。人民陪审员在年度没有参审的,该年度考核等次评定为基本称职;人民陪审员连续三年没有参审的,考核等次评定为不称职。 人民陪审员存在违法违纪等行为,但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七条第(六)项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处理标准的,当年年度考核等次视情况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于在审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人民陪审员,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
人民陪审员考核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位人民陪审员
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积极参加案件审理,
提高履职能力,
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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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人民陪审员考核办法(试行)▼

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收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