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积极响应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切实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传播扩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一)住宿场所:包括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度假村等;(二)沐浴场所:公共浴室(含桑拿、浴室、洗浴中心、足浴、温泉浴、SPA休闲中心等);(三)美容美发场所:理发店、美容店(含美甲店,不含医疗美容);(四)文化娱乐场所:影剧院、歌舞厅、音乐厅、录像厅、卡拉OK、游艺厅(室)等;(五)体育场所:游泳场(馆)、健身室等;(六)文化交流场所: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七)购物场所:营业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使用集中空调的商场、超市、书店等;(八)公共交通等候场所:候车(含地铁)室、候船室等。
二、实施要求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要求进入其场所的顾客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其经营的公共场所,并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佛山市顺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25日
平平安安 过新年
● 最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持续发展,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疫情来袭,警察们全体取消休假!防范病情,顺德警察一直在行动!守护平安,刻不容缓!顺德警察在此提醒大家:尽量减少外出,记得佩戴口罩!

他们,出现在路面;

他们,出现在车站;

他们,出现在旅社;

他们,出现在酒店;

他们,带着口罩审讯嫌疑人;

他们,带着口罩检查车辆;

他们,带着口罩服务群众;

他们,日夜兼程;

他们,风雨无阻;

其实,他们也有家庭

他们也有至亲
在等着他们归来

只因他们身后
有“警察”二字

所以,请各位市民记住:
如果遇到警察执勤,
请理解配合!

为了大家的健康,
近期请尽量减少外出,
一定记得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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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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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校 | 梓良
审核丨运腾
素材来源丨顺德发布,交警大队,容桂、伦教、陈村、乐从、龙江、勒流、杏坛、均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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