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守法,共同抗击疫情
今年春节注定不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来势汹汹,全国上下正同心抗击疫情。我们在这整理了几个法律知识点,与大家一起学习。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
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一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基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报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依法采取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等系列防控措施,共同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传播。
2003年5月,面对“非典”疫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传染病解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属于突发性传染病,自然适用这个司法解释。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1月23日10时起,武汉采取“封城”措施。
1月26日,广东发布严格防疫通告,在全省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公共场所不带口罩将可能被处罚。
散播不实消息将被依法查处
比病毒传染更可怕的,是恐慌的传播。对于故意编造和传播谣言的,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造谣传谣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最高可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1月23日下午,澄海警方就发布警情通报,称当地警方先后查处了4名在互联网上发布、转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甚至传播澄海区有人员受感染等不实信息的人员。目前,该4名发布、转发虚假信息的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批评教育。

严查哄抬医药用品价格等行为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新增病例的披露,人们的预防意识不断增强,口罩需求大涨。受春运、疫情的影响,多地口罩出现价格波动,有些尚在接受范围之内,有些却涨到“天价”,受到网友的广泛关注。针对防治、防护产品的生产、销售厂家,《传染病解释》规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立案追诉标准,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联想到近日许多商家在销售口罩时坐地涨价,其实非常容易触犯非法经营罪的规定。各大电商平台,如果明知有人坐地涨价囤积居奇,自然也有制止义务,如果故意不制止,还参与分配利润,那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1月23日,《今日视线》栏目报道称,金平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投诉,称市区一药店销售口罩随意涨价。执法人员立即到场调查,发现该药店口罩,没有明码标价,结算时比平时贵。目前事件正在调查中。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 进行价格公示,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的监督,不得利用社会公共安全事件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社会市场价格秩序;不得超出存储数量和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易动商品;不得有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传播污染源可能构成犯罪
除了常见的法律风险外,还有一种新型刑事法律风险可能是会被忽略的。比如,在疫情发生期间,如果有人明知自己患有传染疾病而故意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种行为该如何处罚 ?根据《传染病解释》,无论是故意传播疾病还是过失传播疾病都可能构成犯罪。如果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可以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如果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如果患者不配合隔离治疗,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其行为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可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如果在隔离治疗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隔离的,可能会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
禁绝野味市场
追溯新型冠状病毒来源,与武汉一家海鲜市场非法销售的野生动物有关。捕杀、售卖野生动物的非法行为,再次受到人们重视。《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共两款,规定了三个罪名。第一,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第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第三,非法狩猎罪。
对于前两个罪名,属于行为犯。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自我国刑法施行之日起,未经批准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无论该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形成于何时,均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论处。
对于第三个罪名现行的立案追诉标准是:其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其二,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其三,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
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 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指出,各地林草、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和职责分工,突出饲养、繁育、运输、出售、购买等环节,加强检验检疫力度。
通知还要求,对未经检疫合格的野生动物,一律严禁进入市场。突出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等重点场所以及网站,开展联合检查,加强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疫情凶猛!但我们坚信,众志成城,定能早日战胜它!
我们不妨趁着在家休息防护的时候,多多学习法律知识。知法守法,是对他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