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司法局以村规民约制定推进乡村自治
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工作是我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区司法局迅速行动,在前期法律服务团队对12个重点村民小组(经济社)、4个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及联点挂钩光明村开展法治体检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基层社会治理的难点、痛点。针对当前农村普遍存在组织架构不规范、集体“开会难”、“村规民约”缺失或不规范以及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问题等问题,区司法局探索构建以制定健全实施村规民约为载体的依法立约、以约治理、民主管理的基层治理良序,切实为群众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一、以联点挂钩村为试点推进村规民约制定工作。今年,区司法局将协助基层制定村规民约列为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从8月中旬至今,局长彭友雄同志先后11次带领法律专业团队到光明村委会、坟典村委会指导村规民约制定工作。通过与村民小组干部、村民代表、镇领导、镇驻村组干部进行座谈交流,结合法治体检情况、人居环境整治暴露出的治理难问题以及各村村务管理的侧重点和着力点讨论研究方案。经过酝酿和前后共6次的修改,拟出了体现自治、法治、德治“三治一体”的村规民约模版。同时,为使村规民约真正落地见效,制作了评分表对履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并将村规民约浓缩成“三字歌”制作成上墙模板。法律服务团队助力农村组织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通过制定完善的村规民约,规范约束村民行为,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培养良好的风俗习惯,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弘扬良好的社会公德,为乡村治理建立可操作性强的长效管理机制。目前光明村委会白石坑村已召开村民大会表决通过村规民约,光明村委会辖区的其他试点村民小组、坟典村委会正在征集村民意见。
二、开展法治体检回访,为乡村振兴创建示范村制定村规民约提供精准帮助。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完善是法治体检成果的重要体现之一,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团队对乡村振兴创建示范村进行回访,为示范村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提供精准业务指导。根据法治体检掌握的情况,发现我区各镇(街)农村集体组织结构存在差异和不规范的问题,组织架构不规范导致管理难。如更合镇、杨和镇杨梅片区各村均没有成立村民小组,基层农村以经济合作社的形式存在,部分村委会还存在三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现象。法律服务团队把村规民约模板带到各示范村,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提供精细指导,建议将制定村规民约与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工作相结合,加以规范、互补短板,以解难题为突破口,使村规民约真正成为巩固基层政权、化解基层矛盾,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助推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抓手。

图为区司法局局长彭友雄带领法律服务团队到光明、坟典、小洞、沙水等村委会指导村规民约制定工作。
三、调动各村(居)法律专业人员参与村规民约制定工作。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专业优势,调动一村(居)一专职调解员积极性,指导我区驻村(社区)法律顾问、村(居)专职调解员参与各村(居)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工作。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工作提供法律指导意见,村(居)专职调解员承担起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工作的宣传员职责。如明城镇明西村专职调解员召开“村规民约”专题普法会议,组织该村委会辖区内27条自然村的村民小组长和党支部书记集中学习,通过下载播放制作村规民约宣传小电影,让村民小组长及党支书直接学习领会制定村规民约对推动乡村振兴的积极意义。

图为明城镇明西村委会召开“村规民约”专题普法会议
供稿: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促进法治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