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专利代理监管风暴果然如约而至。
继历史上首次对专利代理发出18份惩戒决定书,经《法制日报》4月13日报道之后(相关报道:从未有过!一口气发出18份专利代理惩戒决定书,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何这样做?),4月22日,一份有关加强专利代理监管的文件正式印发。
在这份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专利代理监管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中,时间线被划定在这1年多之内。
《工作方案》明确,到2020年,专利代理监管工作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备,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不断完善,监管工作绩效评价和督查督办制度逐步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监管效率全面提升,监管力度明显加大,专利代理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诚信守法、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基本形成,专利代理行业进入健康快速发展轨道,对促进专利质量提升、增进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

各司其职
显然,专利代理监管是一场需要多个主体合力完成的系统工程。
从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到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再到专利代理行业组织,都在《工作方案》中肩负重要职责。
《工作方案》明确,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负责统筹推进专利代理监管工作,强化指导监督。建立健全监管工作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部署开展专利代理专项整治,加强对跨省案件的协调,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建设专利代理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工作机制和信息化平台,实施公布经营异常和失信机构名录,及时处罚重大违规行为。加强与公安、科技等部门政策协调及工作协调协作。加强对专利代理行业组织的监督指导,规范惩戒机制建设和实施。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下称各省局)依法履行专利代理监管职责,组织开展专利代理专项整治,依法加大对各类专利代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开展监管队伍能力提升工作。加强对当地专利代理行业组织的指导管理。建立与当地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工作沟通机制,加强与公安、科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化综合治理机制。
专利代理行业组织负责制定、完善行业自律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完善会员管理机制,加大对违反行业自律规定会员的惩戒和曝光力度。加强全国与地方行业组织的沟通协调。引导代理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落实专利代理师签名责任制度,及时报送年度报告。

主动监测
加大专利代理主动监管力度,是首当其冲的任务。
《工作方案》要求加强主动监测。对专利代理行政许可、专利申请、专利审查等数据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弄虚作假、“挂证”、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无正当理由长期不满足机构设立条件等行为线索。监控重点领域,对互联网、展会、宣传广告信息进行监控,及时发现无资质专利代理、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违法行为。监控重点主体,加强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录机构的重点监控,提升监管工作针对性和精准度。
《工作方案》提出开展专项整治。2019年至2020年,每年4月至11月集中开展“蓝天”专利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无资质专利代理、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挂证”、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各省局要细化专项行动方案,12月上旬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国家局对专项行动成效明显的地方知识产权局予以重点支持。
《工作方案》还要求强化综合治理。落实《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建立健全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信用记录制度,对专利代理严重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建立专利代理严重违法行为信息推送制度,在优先审查审批、人才评选表彰等工作中进行审慎性审查。将专利代理监管情况纳入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专利代理行业试点省评价标准,对产生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省份,取消试点资格。
《工作方案》明确建立评价信息发布机制。建立专利代理评价体系,对代理机构和代理师的执业情况进行评价。在国家局政府网站设置评价结果查询入口,为社会公众了解代理机构、代理师执业情况等提供查询服务。建立专利代理信息与专利审查信息共享机制,畅通审查员对代理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良表现的反馈和评价渠道。

创新监管
《工作方案》要求创新专利代理监管方式,其中特别提及运用“互联网+”创新监管模式。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互联网+监管”系统,按要求与有关“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快速、精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建立线上线下快速协查通道,结合线上注册和交易信息,追溯线下违法违规行为主体;实现网上取证、存证功能,及时固化网络电子证据。升级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完善举报投诉信息转送、监管案件网上办理和案件信息报送等功能,提升举报投诉处理和监管案件办理效率。
《工作方案》明确加强与专利申请相关系统间的数据共享,对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搜集相关企业登记信息和人员社会保障信息,实现举报投诉数据、行政审批数据、专利申请审查数据、监管案件数据和信用信息数据的共享互通。
《工作方案》提出实施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各省局要指导辖区内专利代理机构做好年度报告提交工作,对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的专利代理机构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列入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受到专利代理严重行政处罚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近三年内受过专利代理行政处罚、列入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录的,实行重点监管,必要时约谈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

推进修法
《工作方案》要求健全专利代理监管制度。全面实施新修订的《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推进修订《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等配套规章,制定修订《专利代理监管工作规程》《专利代理监管办案操作指南》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专利代理援助奖励制度,研究制定专利代理援助奖励规则,推进地方积极落实。健全举报投诉制度,畅通专利代理违法违规举报投诉通道。鼓励地方在推进专利地方法规制定、修改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从加大专利代理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细化行政处罚裁量等方面,加快专利代理监管制度建设。
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国家局对各省专利代理监管工作依法进行监督,建立专利代理监管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区域开展专利代理工作满意度调查,对各省工作进行评价。国家局可以依法指定省局具体承办专利代理监管案件。各省局查处的专利代理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其他省份的,可以请有关省局予以协助办理,必要时可报请国家局协调处理。对于跨省案件或者在行业内、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可提请国家局挂牌督办,接受督办的省局应尽快办理并及时提交办理结果。各省局可根据本地实际,依法要求下一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协助处理或依法委托有实际处理能力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处理专利代理违法违规行为。
健全典型案例指导制度。定期整理、评查专利代理监管典型案件,制作发布指导案例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各地办案工作的指导作用,发挥典型案例对专利代理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警示作用。健全专利代理监管案卷管理规范,落实档案管理各项规定,做到案卷基本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建立完整的电子监管档案库。
根据《工作方案》,2019年4月底前,各省局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保障人员、经费等基本条件。2019年5月至2020年11月,根据工作方案,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工作督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2020年12月,全面总结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各地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强经验梳理和凝练,为丰富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手段提供借鉴。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韩玉婷 常煜 朱婵婵 岳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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