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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一个“网红判决工坊”

佛山中院

“因救人被保险拒赔案”“女童食用赠予芭蕉致死案”“一封特别的来信”……

这些网上热议的网红判决和案例,出自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他们,也因此被誉为“网红判决工坊”,被评为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法官钟学彬、徐立伟、何美健、姜欣欣等,更成为“网红法官”。

国庆前夕,庭长刘红面对民一庭党支部活动室33面鲜红的锦旗,对记者说:“网红工坊、网红判决,网红法官,都是对我们的激励和鞭策。但群众的真正认同,才是我们孜孜以求的最高金奖!”

“芭蕉案”入选最高法院案例公报

“这个判决诠释人性之善”“这样的判处公正合理,支持”……

事隔几年的“女童食用赠予芭蕉致死案”,仍是那么“火”,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澎湃新闻转载,网友纷纷留言。

2015年1月,佛山一名女童与同伴分食芭蕉时,不幸噎死,女童父母将芭蕉赠予者及同伴家属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73.8万元。

在办案过程中,民一庭承办法官姜欣欣了解到,事发时女童已满五周岁,对常见食物有独自进食能力,当天同伴也独立进食芭蕉,女童是因吞咽过急致窒息死亡,且同伴家属发现异常情况后也尽力协助救治。

姜欣欣敏锐地意识到案件背后涉及的道德伦理问题。“如果将无明显安全隐患的食物分享行为定性为过错或者过失,无疑会限制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自由,与民法过错责任原则的立法宗旨不相符。” 

在综合证据材料和多番评议后,最终判决女童死亡属意外事件,赠予者及同伴家属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裁判结果获得了社会的高度评价。

该案裁判文书后被2016年第11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全文收录。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有关领导对该案点评:“这个判决很好地宣传和弘扬了互帮互助、团结友善的良好道德风尚,值得肯定。”

为何这个案例到今天仍然这么“火”?刘红认为,这个判决清晰地传达一种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在法与理、法与情之间寻求最大的公约数,让每一个判决都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这在该庭已成为一种共同的职业追求,于是他们就有了“网红判决工坊”的美誉。

“你并非当事人,但处理结果与你关系重大,我们都希望你能健康成长……”2017年6月,刚满十岁的晓某收到一封特别的来信。

这封信,来自于民一庭法官黄维。晓某是他审理的一起变更抚养权案件中的儿童。多番沟通后,父母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至此案件算是画上句号。但黄维觉得案件审理对孩子心理造成重大影响,于是为解开心结,他提起了笔写下这封信。

晓某母亲专门表示感谢,“这封暖意满满的信让孩子的心情平复了很多。”

此事被“晒”在网上后,有网友点赞“纸短情长”“真是一个暖心法官”……

“导向判决”为正义之举撑腰

“从法律价值来看,公平和自由均是法律追求的价值……人类的生命和健康,在任何情况下均是应予首要尊重的价值……从道德风险来看……”

2018年2月,一篇注重说理的裁判文书在网上引来热议,媒体和网友点赞判决书的同时,还评价案件判决“有温度”“极富感染力”。

2016年4月,梁某驾车不慎撞到年近70岁的老人刘某,刘某躺在地上没有知觉。情急之下梁某没有现场报警和采取拍照、标明事发位置等现场保护措施,也忘了通知保险公司,而是立即驾驶肇事车辆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

事后,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梁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以合同条款“事故发生后,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是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保险公司免于赔偿”为由拒绝理赔。刘某遂将梁某及保险公司等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如判令保险公司免责,必将导致今后肇事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将保护现场视为第一要务,从而极大可能延误伤者的救治时机,造成一种漠视他人生命和健康的社会导向。”承办法官钟学彬意识到,这起看似简单的案件背后,蕴涵着法律价值的冲突、人文主义的弘扬、道德风险的评估和社会导向的确立等一系列复杂的问题,不能轻易下结论。

在综合证据材料和多番评议后,最后裁判结果是维持原判。

如何通过此案向社会传递“尊重生命、救人优先”的价值导向?钟学彬一度陷入沉思,裁判文书说理部分写了删、删了又写。

最终,他从法律规定、法的价值、道德风险三方面进行案件剖析,综合运用规范适用、经验法则、逻辑推理等裁判方法进行说理,完成裁判文书的撰写。

后来保险公司很快就履行了生效裁判,伤者的医疗费也有了“着落”。保险公司代理人说:“二审的裁判文书从法理情的角度进行阐述,我们觉得这个钱应该赔偿。”

婚姻家庭、教育医疗、食品交通……佛山中院民一庭审理的案件范围,大多涉及家长里短、人情冷暖。为此,他们总结出了“两个情境模拟”的工作方法:

1

将双方当事人模拟为亲疏相当的两个亲戚,这样对双方当事人更尊重、热情,案件处理也更慎重、公正;

2

下判决之前,模拟判决受到舆论高度关注,追问自己“如此下判,是否合法、合理、服众”,使判决达到法律和情理的统一。

近三年来,民一庭审结案件9048件,无一超审限,无一矛盾激化,无一上访。

“精耕细作”只为判书件件精品

“对于这起案件的责任分配,我不同意你的观点。”9月16日上午,民一庭专业法官会议上,激烈的辩论正在展开。

2017年9月,被告冯某驾驶机动车撞倒行人周某。后交警部门认定,冯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由于周某事故前膝关节就有严重疾病,经司法鉴定,此次周某膝关节评为九级伤残,交通事故为诱因,故一审法院判决残疾赔偿金为正常比例的10%。周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案件承办法官陈云认真阅卷、调查了解、查询大量资料,经合议庭评议后,建议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

“会前参阅了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案例,我认为应不考虑被侵权人的疾病因素,因为自身疾病不是侵权责任的过错。”莫法官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唐法官则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此案应结合实际情况,周某自身疾病很大程度影响评残等级鉴定,责任完全由侵权人来承担有失公平。”

“经碰撞交流后,办案思路越来越清晰了,也能更加准确地理解了最高院指导案例的精神。”陈云说。

最终维持一审原判,双方也息诉服判。

该庭共有41人,法官15名,党员18人,队伍平均年龄31岁,法官助理、书记员大部分是90后,如何才能提高这支年轻队伍的业务水平?

“我们每月定期召开专业法官会议,不定期组织审判长联席会议和专题业务授课,开展‘读一篇案例、谈一次体会’活动,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深入研讨,及时统一裁判标准。”刘红介绍说。

在这样的氛围下,民一庭的年轻队伍逐渐形成好学多问的习惯。请教专业人士研究货车耗损知识、主动利用休息时间学习伤残鉴定知识、下载人体骨骼图解熟悉人体结构……民一庭的年轻一代正在迅速成长。

精耕细作出精品,忠诚担当铸公正,佛山中院民一庭用他们的专业敬业精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展现出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新气象、新作为、新风貌。

佛山中院民一庭

先后获得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集体一等功”、两次“集体二等功”等荣誉,其中徐立伟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广东省党代表”,钟学彬、周珊被评为佛山市“十杰法官”。

来源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