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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图有视频丨高明扫黑除恶案例再获市级媒体聚焦

佛山高明普法

近日,高明区扫黑除恶工作

再次获得市级媒体的聚焦报道

以下是详细报道情况

10月20日晚,佛山市电视台《六点半新闻》栏目报道明城镇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案治本强化基层治理的案事例。

简单来说就是我区明城镇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力整治基层乱象收回集体土地200多亩以及拖欠的承包款和租金80多万

(可以说是非常厉害了!)

2018年,原明城镇潭朗村村民小组长、经济社社长梁某,在任期届满之后以各种理由拒交公章。有关部门为此展开调查,发现梁某在任职期间,在村中胡作非为。

有村民称,梁某在坐收坐支时,什么事都自己说了算。有的人交塘租的钱,都是她自己收自己开单,没有经过代表们的同意,任何事都是自己说了算。

梁某利用职务之便,借“土地管理费”之名,向多名租户收取好处费共3万多元。

村里开展填土工程时,有十多辆工程车,她向每辆车收取500元“通车费”。

打消群众顾虑后,群众积极主动提供有效线索,令区镇扫黑除恶办掌握充足的证据。最终,2018年4月,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随后,明城镇继续在全镇大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以党建引领,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注重发展学历高、有能力、有担当的青年党员。

并通过电话、入户等各种方式,进行“全覆盖”走访调查,在12个村居委会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讲会,共收回集体土地263.65亩,拖欠承包款和租金80余万。

结合“三清三拆三整治”活动,各村村貌得到改善,各村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明城镇扫黑除恶工作,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