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 第一次会议召开
10月15日下午,受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徐舟同志委托,区委依法治区办副主任、区司法局局长彭友雄同志组织召开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第一次会议。区委依法治区办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各镇(街道)司法所所长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依法治省办组成人员第一次全体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办组成人员第一次(扩大)会议精神;研究讨论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相关工作文件和《佛山市高明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工作规程(讨论稿)》,并同意提交下一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审议;向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颁发了“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牌匾。



会议认为,区委依法治区办作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运转中枢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第一棒”,要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要明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要求,牢牢抓住关键环节,积极扛起全面依法治区重大责任。要认清区委依法治区办定位,增强自身责任感,从全区大局的角度和党委总揽的高度思考问题、筹划工作,围绕决策参谋、协调服务、督促检查三大基本任务,干好参谋助手、做好联结拉手、当好工作推手,全面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各项决策部署。
会议要求,区委依法治区办要强化工作举措,全面提升执行力。一是要不断健全完善沟通联络、督促落实、考核评价等机制,将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确保法治工作体系高效运行。二是要认真履行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进一步细化司法局内设机构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相关工作的规章制度,统筹协调司法局内设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和实际工作需要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相关工作,发挥好分管领导指挥、督促、协调等作用。三是抓好与市委依法治市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以及各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机构的纵向对接,抓好与各协调小组、相关部门以及司法局内设机构的横向协调。四是要加强理论学习和工作调研,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以此加强区委依法治区办自身的建设,同时要善用外力外脑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会议强调,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要提前谋划、加快推进,要在新时代、新起点、新高度奋力展现新作为、实现新发展、作出新贡献。
原创: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