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因工致残后生活陷入困境,法官深入调查揪出躲藏的人!
在一起工伤案件中,主债务人竟是一家空壳公司。眼看还有近180万的执行款无法到位,执行法官剑锋一转,通过银行汇款记录层层深入调查,揪出了一名深藏不露的公司股东。通过法院的执行联动机制,法官不到一个月内便将其追加为被执行人,查封其全部财产,最终促成该股东和当事人和解。
在破解执行难中
执行联动机制无疑是一把利刃
它能够直击被执行人的痛处
将四处躲藏的被执行人揪到阳光底下
惨剧:工人被坠落物击中截肢
2013年5月的一天,在新万公司(化名)承包的一工地上,新万公司向宝盛公司(化名)承租的塔式起重机在操作使用中因宝盛公司的工人操作失误,致吊物高空坠落,击中在该工地上行走的邱某,邱某被送往医院后,因受伤严重,下肢被截。家里的顶梁柱突然崩塌,这已经给邱某一家带来了沉重的打击,更别说高昂的治疗费用。于是,邱某的妻子马某将宝盛公司、新万公司告上法庭。

经审理,法院作出判决:宝盛公司应赔偿邱某215万元,新万公司应在84万元范围内对宝盛公司的赔偿责任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新万公司已替邱某垫付了66万元的治疗费用,作出扣减后,新万公司还需在18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困局:主债务人竟是空壳公司
2015年4月20日,案件刚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刘伟坤还没收到卷宗,就接到马某的电话。
马某焦急万分地说:
刘法官,我丈夫接下来需连续做几个手术,如果没有钱,他命就没有了,请帮帮我们。
刘伟坤放下手上的工作,立即在查控网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在成功冻结了新万公司银行存款18万元后,刘伟坤发现宝盛公司名下除了20万元银行存款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为了更全面地掌握宝盛公司的财产状况,刘伟坤一方面向申请人了解财产线索,一方面到宝盛公司的注册登记地进行实地调查。而调查的结果更是让人大失所望,宝盛公司根本就没在注册登记地经营,登记地所在的居委会工作人员也表示从未听过这个公司。虽然宝盛公司需要在第一次进驻工地时在国土局备案其名下的塔吊数量,但工地完工后塔吊的流动或交易是不需要向国土局报备的,所以当前其名下有多少台塔吊,分布在哪个工地很难查清。公司法定代表人又是外地人,一直躲着不现身,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转机:频繁的汇款原来是“租金”
法院依法扣划了宝盛公司20万元银行存款后,将该笔款项退还给申请人。因邱某需进行几次手术,每次手术所需的高额手术费用只能依靠执行回来的财产支付,马某每隔一天便给法官电话,询问进展情况,在知道执行情况后,马某十分着急,推着丈夫邱某来到法院,希望法院想办法帮他们要回救命钱。考虑到申请人急需用钱支付医疗费,通过合议庭合议,决定先将新万公司承担补充责任的18万元扣划退给申请人并为其申请司法救助。
与此同时,刘伟坤并没有放弃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搜索,他重复查阅公司的档案材料及银行流水,最终发现被执行人与中建四局、中建五局有频繁的交易往来,中建四局、中建五局经常将款项汇入宝盛的公司账户。刘伟坤与书记员马上到中建四局、中建五局了解情况,它们表示与宝盛公司的合作已结束,租用的机器设备已由宝盛公司拆离工地,不过尚有40万元租金因正在进行核算未退给宝盛公司,刘伟坤当即向它们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了该笔租金。这次发现,证明了宝盛公司还在经营,它主要以租用机器设备来收取租金,那么,双方交易的款项必然要通过公司账户进行流转,刘伟坤隐隐觉得,宝盛公司的租金收入可能被转移了,于是继续追踪银行流水走向。
执结:剑风突转股东主动求和
随着继续调查发现,宝盛公司账户的汇款刚进账不久便被转到一个叫程某荣的人名下,而这个人不仅是宝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还是该公司的股东。刘伟坤立即将情况向执行局局长汇报,经主管院长决定,迅速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在立案庭、审判庭、执行局等部门的协作下,为申请人向法援处申请指派律师,并引导申请人以财产混合为由另诉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并保全查封了其名下的全部财产。其后,法官立即对追加的被执行人进行传唤。

看到躲无可躲,公司股东主动联系法院,希望与申请人和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签订了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签完的第二天,宝盛公司就将剩余的执行款项汇入法院账户。
2015年从4月份立案执行,到7月份执行完毕,执行人员不放弃,继续深挖被执行人财产的恒心让被隐藏的财产得以曝光,而执行联动机制的快速反应则让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无处躲藏,短短的3个月时间就让本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案结事了,这也是大家最想看到的结果。


编辑|禅城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配图|包图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