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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办到我市检查较大事故结案事项落实情况

佛山安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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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省应急管理厅监察专员李健带队到我市对2018年高明区“3·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结案事项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市安委办副主任何江涛带领市、区两级道路交通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省检查组到事发地点实地察看了事发路段的道路设施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随后检查组对照现场情况以查阅资料、问询等方式逐一检查事故调查报告所提出的责任追究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建议是否得到落实。

何江涛副主任向检查组汇报了事故结案事项具体落实情况。高明区安委办主任严战康代表事发地人民政府作表态发言。

检查组认为我市市区两级属地政府对高明区“3·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项高度重视,做到有督办有回复,结案事项得到迅速落实,值得肯定。

高明区“3·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结案后,我市层层组织约谈、督促和指导,要求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迅速落实隐患整改。高明区成立了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班,抽调区财政、交通运输、应急、公安等部门及各镇(街道)各1名负责同志及1至2名业务骨干以省道、县道、农村地区道路以及公路交叉路口为重点,对辖区内的所有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并逐一建立安全隐患路段档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路段,由各隐患治理责任单位组织专家进行研究会诊,查摆隐患症结,分析形成原因,提出具体的治理意见和措施,逐步建立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同时划拨7000万专项资金对全区排查出279处道路交通隐患及144处农村临水临崖路段进行隐患治理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 26 处道路隐患治理及 6 处农村临水临涯路段治理,其余大部分项目已进行招标和基建,将于今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与此同时,强化科技治超手段,在高明区先后建成科技治超示范点 3 个,其中,合和大道、杨西大道、明富线交通事故案件数大幅度下降,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高明区“3·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中两名肇事司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4 年

市安委办提醒广大运输企业

要牢固树立安全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要遵章守法,敬畏生命,安全驾驶,切莫疏忽大意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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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调查统计和宣传组

编辑 | 李漪琳、林锐峰

责编 | 郑汉文

总编 | 冼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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