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随手在小区楼梯间放了个东西,丈夫被拘留了!这件事,你也可能做过!


生活中,大家有时可能会看到
箱子、瓶子、家具、鞋子等杂物
堆在楼梯间
占用公共空间、阻碍大家走路

但你知道
这其中存在多大的安全隐患吗?
最近就有人被抓了!
案情回顾
1.起因。山东王某在楼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车。
2.整治。山东德州运河分局河西派出所民警在治理时给电动车贴了个条。
3.电动车还停在那儿。民警找到住户王某,说明利害关系,对其违法停放电动车的行为进行处罚。听到要对自己处罚后,王某百般刁难,并动手抢夺民警手中的文件。
4.王某的丈夫吕某不愿意了。王某丈夫吕某赶到现场,手持砖头威胁、辱骂民警。
5.拘留。民警强制将吕某传唤到案接受调查,在执法记录仪视频录像、证人证言等充分证据面前,其对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送拘留所执行。

楼梯间放点东西,真不行吗?
当然不行!!!
看看这两个惨痛的案例
你就能明白为何我们要防患于未然
▼▼▼
●2013年4月15日下午3点,北京一小区楼道起火,纪某从5楼窗户跳下,不幸坠楼身亡。此次着火原因正是同楼层的蔡某在楼道堆放的浴霸和纸板箱引起。
●2017年5月,广州市荔湾区一民房突发火灾,由于着火房间堆放大量易燃可燃杂物、塑料,火势向堆有杂物的楼梯间、窗外蔓延,大量浓烟、黑烟从一楼迅速蔓延向整栋大楼。消防员疏散7名被困群众,所幸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普法时间
消防通道堵塞严重
一旦发生险情
会对居民逃生造成严重影响
楼道是用来疏散逃生的
绝对不允许非法占用!
楼道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车充电
都属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文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情节较轻的,责令违法单位当场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规定:
1.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2.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3.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物权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
1.切记楼道不是自留地,不要在走廊、过道等地方堆积物品(杂物、纸箱、自行车、旧家具、电动车等)。
2.很多杂物本身就是易燃物,给点儿明火就“灿烂”,一旦发生火灾,堵住的可是逃生通道,没准儿被堵的就是自己和家人!
3.驾车出行时如果看到“消防通道”的指示牌,不要随意停车或占用。如果发现消防通道被占用,可以拨打119火灾隐患报警电话进行投诉。
普法君提醒各位
楼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都是大家的生命通道
道路千万条
千万别堵生命通道这一条!

图文无关
你们小区有发生此类事件吗?
又是如何解决的呢?
可以在评论区畅所欲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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