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检察院组织开展集中填报重大事项工作


8月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对在司法办案、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和监督执纪等五方面过问或干预、插手重大事项的行为,检察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和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接上级检察机关通知后,佛山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要求全市检察干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领会重大事项填报工作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
市、区两级院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将有关文件内容和填报要求等传达给每一名干警,并于近日组织全市干警对重大事项进行了集中填报。
下一步,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将加强督促检查,适时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 佛山市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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