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成功率86.3%!禅城区诉前和解中心成立满月啦
今年6月6日
禅城区诉前和解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标志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又添新途径
(点击图片查看相关内容)
6月6日——7月6日
31个日夜更替
禅城区诉前和解中心成立满月啦


这一个月里(截至7月5日)
共有
263件案子进入诉前和解程序
其中已结案124件
成功调解107件
调解成功率达86.3%
案件从确定和解
到出具和解司法确认书
平均用时3天

今天,禅法君通过一个案例
带大家更好地了解诉前和解中心
是怎么为您排忧解难的吧

典型案例

拖欠物业费20多万,最后双方成功和解
陈东(化名)是佛山市禅城区某小区别墅的一名业主,从2011年4月起,陈东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要求陈东支付拖欠的物业服务费、代收电费、代收水费、代收生活垃圾费及违约金共计229447.73元。
但是,陈东认为……
其名下的房屋自入住后便存在外墙裂缝、漏水、发霉等现象。其向物业公司反映上述情况后,物业公司一直拖延,后派人对外墙部分进行维修,也没有彻底解决问题。房屋质量问题影响了其一家正常生活,其认为物业公司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公共设施损坏无人修复,小区绿化破坏严重等,物业公司存在种种不作为,物业管理人员工作懈怠。
陈东故而拒交物业费,双方产生纠纷。为此,物业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向禅城法院递交起诉材料,禅城法院将该案委派佛山市禅城区诉前和解中心进行调解,受理案件后,和解中心当日指派调解员植超杰律师进行调解。
调解员植超杰认真查阅案卷后,电话联系业主陈东,在得知其有调解意向后,立即组织双方到和解中心进行面对面调解。
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
调解员向双方指出……
1. 根据双方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陈东提出的关于房屋外墙裂缝、漏水、发霉等问题,不在合同约定的物业公司服务范围内。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业主应另行向责任人(开发商)主张权利;
2. 陈东提出的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属于物业服务瑕疵,且未给业主陈东造成实际损失,结合法院类似判例,业主以此为由要求减免物业费,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3. 关于违约金,物业公司主张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建议双方友好协商。

此番分析后,双方略有沉思,此时调解员本着“依法调解,以德协商”的宗旨,继续向双方当事人辩法析理,晓说利害,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以促进纠纷的解决。
调解员辨法析理
促双方和解
调解员一方面对业主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表示理解,认真倾听业主宣泄心中不满,并向其解读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指出不按约定交纳物业费,即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物业公司就此起诉,胜诉的可能性极大。另一方面,调解员指出物业公司存在服务不到位的情况,通过诉讼途径费时费力,建议其在违约金金额上作出相应调整和让步。
最终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陈东和物业公司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陈东在2019年7月15日前向物业公司付清2011年4月至2019年5月的物业管理费114170.36元、代收水电费垃圾费1416.4元及违约金5000元,共计120586.76元。
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并向禅城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和解中心将案件退回禅城法院立案庭,立案庭立即登记立案并安排速裁法官进行审查,两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依法出具裁定书送达当事人。

近年来,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已是时代要求、发展所需、民生所需。作为佛山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切实落实推进省委政法委实践创新项目试点工作、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禅城区诉前和解平台的成立,为佛山探索群众纠纷多元化解再添“和”途径。
诉前和解中心服务的“四大法宝”
➤成本低。诉前调解不收取任何调解费用,对调解协议申请法律确认或调解撤诉的视情况予以减免诉讼费用,大大降低维权成本。
➤效率高。诉前调解简便灵活、快速高效,调解程序一般30天,最长不超过60天,与诉讼相比大大缩短解纷时间。
➤影响小。诉前调解一般不公开进行,形成的文书无须上网,可充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等不便公开的信息。
➤促共赢。诉前调解采取引导、协商、谈判、和解等平和方式化解纠纷,避免对抗,有利于双方关系修复,增加双方继续合作共赢的可能性。


编辑|禅城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