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6日
北京南四环两车相撞致2死
网上流传的一则现场视频显示:
从小客车冒烟到起火
前车司机并未先救人
而是一直在路边打电话报警
先救人还是先报警?
引起网友热议

涉事司机一直在打电话
路人极力喊话
7月16日3时许,朝阳区南四环外环主路十八里店南桥西侧,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与前方一辆铲车相撞后起火,小客车内司机及乘客2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一段现场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开来。
这段视频显示,两车相撞后,铲车司机在路边打电话报警,旁人一直在呼喊:
“先别打电话了,快赶紧把你的车往前挪”
“我开车给你拉一下,你先把人弄出来”
但铲车司机还是一直在打电话。


视频显示,两车相撞后先是冒起浓烟,后来车头起火,随后火势越来越大。
几位路人用自己车内的灭火器扑救,但因为火势过大,无法扑灭。
看到此景,这位拍摄视频的网友叹息:“救不了了,人已经没了。”

网友热议:
铲车司机为什么不先救人
该视频发布后,“铲车司机为什么不移车救人”成为网友争论的焦点。


有人猜测,
铲车司机是不是想保留现场原状,等待交警来认定事故责任情况。
有网友怀疑,
铲车司机在现场做出这样的反应,是否为了逃避赔偿责任?
眼看人被困在车里而不实施救援,此举是否涉嫌故意杀人罪?

还有网友问,
这种铲车是否能上四环主路、是否有牌照、铲车是否开了警示灯。

也有人质疑,拍摄视频的路人为什么不上去救人?
不过针对这一质疑
拍摄该视频的网友在另一段视频中回应——
“先澄清,不是第一时间不救人,这段栏杆都是众人帮忙推倒的,我一个人根本翻不过去。”

法律专家:
如果有人受伤,一定要先救人
针对“先救人还是先报警”这一大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按照国家道路安全法的规定,(如果有人受伤),驾驶人应当是立即施救,法律规定是实施施救后,才报警。
“从网上流传的这段视频来看,驾驶员下车后一直在打电话,并未施救,他的行为违反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他指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要报警”的想法是有误的。第一时间应该查看“是否有人受伤”。如果有人受伤,一定要先救人。
而对于网友“铲车司机此举是为了逃避赔偿责任”的猜测
知名法律博主@隐于庭的小法师 表示,“现实情况是,民事赔偿责任层面,死亡的往往确实会比高等级伤残赔款少;但是刑事层面,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可不是说只赔钱就能无罪的。”
完整视频↓↓↓
视频来源:@央视新闻
18日晚,@北京交警 发布通报,前车司机戚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顺德普法编辑小组整理
素材来源 | 北京日报、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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