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来了~
还是同样感觉,却是不同味道
↓ ↓ ↓
话说
猪八戒取完经后回到高老庄
因跟着唐僧过了太久的苦日子
所以急切地想要一夜暴富
于是找到健全公司申请成为了猪粮代理
开了个小店
专卖"健全"牌猪粮
......
但过了几个月
他发现只卖猪粮利润太薄
难以一夜暴富
恰巧此时
健全公司新推出了“健全冰疗大法”
收益奇高
于是乎
猪八戒就私自决定开始冰疗业务

上门做冰疗的小猪猪骆驿不绝
但“冰”是够冰
可对猪瘟却一点疗效也没有
于是
小猪猪就找到了健全保健有限公司

如果说表见代理还有一丢丢像有代理权的样子
那这种无权代理
就是根本连代理权都没有

这就无权代理的另一种——狭义的无权代理。
如果“代理人”没有代理权
却用被代理人的名义
和相对人独立实施了法律行为
但又不符合表见代理的情形
这就叫做“狭义的无权代理”
代理人从一开始就没有代理权

或者代理人代理的事超过了自己的代理权

再或者是代理人刚开始有代理权
但后来代理权终止了

像这几种情况
都可以看成是“‘代理人’没有代理权”
无权代理在外观上
只是“代理人”手上没有代理权而已
其它地方和有权代理还是一样一样滴
也就是说
无权代理也需要具备代理的三角结构


给大家举个例子——

某日
唐僧感觉腰腿酸痛
精神不振

于是孙悟空来到观音卖车行
刚到门口
孙悟空发现对面的观音售楼处正在促销新楼盘

于是当场签下合同

唐僧(被代理人)知道以后
可以追认

唐僧追认之后
孙悟空(代理人)有瑕疵的代理权也就得到了完善
那合同最后产生的效果
自然就由唐僧来承担
除了被动地等待唐僧的追认以外
观音(相对人)也可以主动去催告
唐僧来追认这份合同

观音催告唐僧以后
唐僧有一个月的时间可以考虑
是追认还是不追认

如果一个月以后
唐僧未作任何表示
就默认他是拒绝追认

除此之外
观音(相对人)也可以
主动撤销这份合同

但是
观音撤销合同的想法
必须得表达在唐僧的追认意思之前
如果唐僧告诉了观音自己要追认这份房屋买卖合同
那观音就不能再撤销这份合同了



当然,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如果唐僧(被代理人)没有追认
或者拒绝追认
那么这个因为狭义的无权代理而签订的合同
就不能对唐僧产生效力
观音(相对人)既不能要求唐僧来履行这份合同

也不能要求唐僧接受自己履行合同的行为

那么观音这个善意的相对人
该怎么办呢?
观音可以要求孙悟空(代理人)
按照签的合同来付钱


也就是说,善意相对人可以主张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对无权代理人发生效力。
如果观音让孙悟空履行合同不现实
观音也可以要求孙悟空来赔偿自己
因签订这份合同而受到的损失

当然了
赔偿的范围肯定不能超过
唐僧追认了这份合同以后
观音可以获得的利益



《民法总则》第171 条第3 款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至于那些恶意相对人
既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代理人”没有代理权
还跟他签合同
那出了事当然得自己兜着了
如果因为这份合同遭受了损失
不但没有权利要求“代理人”赔偿自己
而且还需要和“代理人”一起
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马哥 饰 唐僧
买房买车看心情!哥有钱!

叨姐 饰 观音
到底你们师徒谁付钱?

老王
我是漂亮的客服小姐姐。

阿松 饰 悟空
为师傅操碎了心~

小胖 饰 悟能
多运动多喝水少熬夜!

分裂七 饰 悟净
我也要回流沙河了。

策划:马岳君(马哥) 刘青(叨姐)
文案:王劢(老王)
漫画:罗琪(分裂七)



每周两期,
与你相约!

(编辑 韩玉婷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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