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来了!考试科目改为“3+1+2”
佛山新闻网 2019-04-23 15:57

广东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来了!

今日下午3时,《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发布。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此次改革分四方面内容: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既作为高中毕业主要依据,也作为高职院校春季招生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作为普通高校夏季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适当分开,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

夏季统一高考按“两依据一参考”进行,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夏季高考招生按院校专业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分为5个方面

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意识素养和社会实践,综合素质评价高中记录和管理,高校使用作为录取参考。

本科高校招生考试的科目按照3+1+2的模式设置

“3”即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数外,“1”是由考生在物理和历史两门中选择1门,“2”是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两门。

据了解,高考总成绩还是750分,其中“3”和“1”直接使用卷面成绩,共550分,“2”实行等级赋分,各100分。

佛山新闻网综合报道

编辑:陈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