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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深圳5岁男童被20楼坠窗砸伤后身亡,高空坠物伤人如何追责?

佛山高明普法

这几天

深圳被坠窗砸伤的男童

让无数人牵挂于心

但最糟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据悉

16日凌晨5点多

男童因伤势过重不幸离世

凌晨5时45分,孩子舅舅在网上发布信息,“小宇航早上5:12分轻轻的走了,感恩大家的祝福。”孩子妈妈伤心过度,一度晕倒。

△图片来源于南方日报

6月16日下午,事发小区物业发布情况说明称,物业、业主、租户共同垫付了受伤男童的全部医疗救治费用,截至6月16日8:25,共计垫付各项医疗救治费用8万5千余元

物业当面表示,“待相关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后,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事件回顾

6月13日上午,深圳一小区一名5岁男童庄某航与母亲一起前往幼儿园的路上,被一扇从高空坠落的玻璃窗砸伤头部,呼吸骤停,被紧急送医。

13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工作人员称,经调查,事故系小区高楼窗户意外掉落所致

14日早上,福田区住建局工作人员来现场对窗户情况进行了调查,责成该小区物业公司逐户排查隐患,并告知排查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据悉,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该小区发生类似事件了

今年5月22日,4栋8楼一业主在安装窗外空调时违规操作,导致房间窗户的一扇玻璃坠落到一楼人行过道,当时所幸没有伤及行人。

高空坠物有多可怕?

看到这些高空坠物的动图你一定会摸下自己的头顶……

建筑物外墙砂浆灰块坠落

商场中,天花板意外坠落

街道上,一整块突然广告牌突然坠落

高空坠物威力有多大?

用一串钥匙狠狠砸向一块8毫米厚的玻璃板,玻璃板无动于衷。但如果将钥匙从30米的高空抛下,情况会是怎样呢?

根据测算,一枚重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会把人头顶砸出个肿包;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而从30楼抛下,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

高空坠物伤人如何追责?

千万不要小看高空坠物的威力!

你的随手一丢

就有可能造成他人的无辜伤亡!

这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高空抛物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01民事责任

1、可以确定坠物来源

一般情况下,高空抛物者即指加害人为一人,且已确定的情况下,加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在加害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情况下)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加害人除应承担一般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图片来源于网络 图文无关

2、无法确定坠物来源

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3、不可抗力

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

《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02刑事责任

根据高空坠物造成人身伤亡、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以及高空抛物者的主观恶意程度,可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相关罪名主要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防范高空坠物,莫让悲剧重演

高空坠物主要有来源于建筑物外墙以及广告牌、灯箱等;高层居民的丢弃物;阳台放置物等。

在为男童痛心的同时,希望小区物业或是商户管理方,对高层楼房的隐患定期巡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同时也倡议居民定期严格检查自家的窗户、阳台搁置物、悬挂物等,防患于未然,莫让高空坠物伤人事件再重演。做到:

1、查看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和脱落;

2、查看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松动;

3、查看阳台等地方的悬挂物是否松动,对一些外墙的搁置物和悬挂物,如空调外机等要定期维护检查;

4、查看阳台花盆等是否有坠落风险、外墙是否有渗水情况;

5、提高自身素质,不向窗外抛洒杂物。

治不了高空坠物 何谈“城市文明”?

关涉生命的事情,从来就无小事。假若治理不了高空坠物,每日在城市行走还得提心吊胆、自求多福,何谈“城市文明”?

要治理高空坠物,首先要织密法律保护网。高空坠物分为故意为之和无意为之,也涉及民事和刑事两方面的情形。

从民事的角度来看,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无论抛物人是故意或过失,都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近年来有法律工作者提议,无论情节严重与否,将“高空抛物”一概列入刑事犯罪的范畴,事实上就是要通过立法手段震慑高空抛物行为,提示高楼居民住户肩头的法律责任。在这一点上,确有进一步研讨的必要。

第二,要治理高空抛物,不能等到身残或致死等严重后果发生后,再出重拳加以追究。纠正陋习,就要抓小抓早

在这方面,许多地区都有成功的做法可以借鉴。例如,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对于高空坠物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肇事者可处罚款1万元港币及监禁六个月。

第三,除了法律手段之外,技术手段也不可或缺。

某些情况下,高空坠物并非居民故意而为,有时只是意外,但同样是城市上空的隐忧。有鉴于此,一些国家出台规定,高层建筑物的窗户只能向内开。

杜绝高空坠物的现象

确保城市居民的安全

是都市文明的底线和生命线

愿悲剧不再重演!

拒绝高空抛物,从我做起!

能做到的小伙伴

来源:人民日报、苏州普法

编辑:佛山高明普法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