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百年老字号”为老不尊唯利是图引发诚信危机!如何“戒欺”?
法制日报记者 陈磊 通讯员 赵婕

同仁堂蜂蜜生产商江苏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将回收过期蜂蜜事件仍在持续发酵中。北京同仁堂发表相关声明称,相关产品已全部封存,未流向市场。北京市大兴区食药监管部门已前往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开展调查。个别老字号为何违反法律法规,漠视商业道德,从而陷入诚信危机?在法治经济环境下,老字号该如何依法经营?围绕这些问题,《法制日报》记者与专家进行了对话。

对话人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
刘俊海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
邱宝昌
离开诚信和法律
百年老字号的品牌也能轰然倒塌
近日,媒体曝光了同仁堂蜂蜜生产商江苏盐城金蜂回收过期使用蜂蜜。目前,北京市大兴区食药监管部门已前往北京委托方、即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开展调查,如发现北京企业从事或参与相关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这已经不是老字号第一次出现问题。比如南京“冠生园”掺杂使假被曝光,因为唯利是图、违背商业道德而黯然退市。
俗语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因此,“百年老字号”企业流传至今,是消费者对其诚信经营的认可,企业更应该爱护信用更应该像爱护眼睛一样重要,个别老字号不爱惜自己羽毛的现象值得我们关注。


记者
刘俊海
老字号商业诚信度滑坡对社会的冲击也是无法估量,老字号不能相信那老百姓应该相信谁呢?
从中反映的问题是:第一,个别老字号是为老不尊、唯利是图,也有很多企业傍老字号品牌的“马甲”,导致假冒伪劣产品登堂入室,欺诈消费者;第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消费者难以识别一些企业打着老字号旗号生产价高质劣商品;第三,国家相关监管部门有漏洞、有盲区、有监管真空地带。
邱宝昌
能堪称百年老店,就是因为能诚信经营,善待和尊重消费者,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商业道德,这才是它能立足发展的根基,如果离开诚信和法律,百年老字号的品牌也能轰然倒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因此,企业售卖过期产品就是违法行为。消费者也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要求企业赔偿相应损失。企业最基本的问题是要守法,消费者认可的老字号企业对自己的要求,应更高于法律规定,产品质量更应该精益求精,不辜负消费者的期望。
老字号企业产品出了问题令人痛心,也反映了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诚信意识的淡薄。监管部门要依法严查,企业经营者要痛定思痛、刮毒疗伤,要有这样的决心和勇气彻底整改,回报消费者的信任。
倡导用法治思维
破解当前老字号企业诚信滑坡的困境
今年9月27日,阿里研究院联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王锐教授共同完成《中华老字号品牌发展指数》研究报告并发布。商务部数据显示,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总计1128家,其中仅10%蓬勃发展,不少企业经营面临着一定困境。
此前,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16部委于2017年2月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推动老字号传承与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2017年4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设立“中国品牌日”的请示》,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的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国家已经把品牌建设上升到战略层面,通过这种方式推动中国品牌的提升。


记者
刘俊海
要倡导老字号品牌企业慎独自律、见贤思齐、择善而从、追求卓越、改革向善;要倡导国家相关监管部门用法治思维激活行政指导、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职能;要倡导用法治思维破解当前老字号企业诚信滑坡的困境,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对老品牌企业造假采取零容忍态度。
邱宝昌
中国改革开放40年,经济发展很快,我国GDP占到世界第二,但是我们自己的世界品牌屈指可数,中国有5000年文明史,几百年的商业文明,老字号企业有很多要发掘出来好好经营。
纵观过去的老字号,之所以能够传承百年,一个不可复制的原因就是诚信。例如,清朝商人胡雪岩亲笔提写著名“戒欺”匾额,告诫下属,凡百货贸易均著不得欺字,药业关系性命,尤为不可欺。胡庆余堂内对联:“修合无人见,诚心有天知”人尽皆知。百年品牌还代表了消费者的信任,其品牌就是质量的代言。


记者
邱宝昌
老字号品牌商业的根在质量和信用。不能重评比、重品牌就轻质量、轻服务,而且,在评选货真价实的老字号品牌时有没有鱼龙混杂的情况值得深思。
在国家层面,要有老字号品牌政策出击,设立品牌制,老字号品牌不是永恒的“铁帽子”,触碰到食品安全的“高压线”,就应该摘牌或者限制几年之内不允许宣传,奖惩分明,做得好的可以奖励,可以税收优惠。如果仗着品牌侵害消费者的权益,那一定要有一套严管的程序,从制度建设上才能根治企业的不诚信经营。
最重要的是激活惩罚性赔偿制度
激活公益诉讼
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在法治经济环境中,为了促进老字号依法讲诚信,我们应该推进法律制度建设?


记者
刘俊海
国家相关监管部门还得铸造监管合力,特别是网上网下都开店的时候,这个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工信部门和公安部门之间形成整合力,实现无缝对接、有机衔接。
鼓励协同共治,鼓励消费者有奖举报,现在很多地方在讨论职业打假人,职业打假人如果依法去索赔,应当受保护,他们是失信行为的“啄木鸟”,是消费者维权的开路先锋。
最重要的是激活惩罚性赔偿制度,失信老字号品牌的企业要对消费者承担1加3倍的惩罚性的赔偿责任,涉及到食品的应该是1加10倍,起步价1000元。普通商品赔偿起步价500元。
让消费者零成本维权,还有一个很好的办法,那就是激活公益诉讼,而且是实践公益诉讼和惩罚性赔偿的组合拳,希望检察院和消费者组织可以提起一些公益诉讼。
邱宝昌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更是信用经济、诚信经济。法律不可能面面俱到,诚信是自我约束,遵守商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诚信道德层面很难量化,但是法律上一定要设置底线。
食品类企业,如果有生产销售不合格的食品,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来处罚,老字号品牌食品不合格的情况下,在法律规定的处罚基础上,还要依据老字号的标准来处罚,所以要制定行政处罚的依据。
对老字号品牌设置奖惩机制,让守信的人获益,违法的人受罚,这样才能保证制度层面上守法。
对老字号要建规立制,原来只是部门规章,现在应上升到“中国品牌保护法”“品牌保护促进法”的层面上。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 席锋宇 常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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