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来了~
还是同样感觉,却是不同味道
↓ ↓ ↓
再过一个小时就是阿松的结婚典礼,
但此时阿松还在和队友打团战⋯⋯

于是给小胖打电话


上回我们聊到过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不能事必躬亲
这时候就需要找代理人来帮自己办事
但所有事都能找代理人来办么?
当然不是
首先,一定要知道的是——
只有法律行为可以代理
(法律行为是啥来着?进来复习一下)
像违法乱纪的一类事
本身就不算法律行为
肯定就更谈不上代理
除此之外
所以还有3 类事不能代理
第一类:
那些只能有本人亲自实施的法律行为
比如说——
结不结婚?和谁结婚?
这都必须由本人决定

婚姻法第8 条: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再比如说——
离不离婚
也得自己亲自决定

民事诉讼法第62 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也就是说
如果阿松作为原告起诉和他老婆离婚
那么阿松必须亲自到法庭
表明自己是否离婚的态度

如果原告确实有特殊情况来不了的
就必须写一份书面的离婚意见
让自己的代理律师作为自己的传话筒
向法庭表达自己的离婚态度

至于钱怎么分?
房归谁?
娃谁带?
这些事情都是可以代理的
但是,此处有一个例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8 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还比如说——
遗嘱不可以代理

当然
像是那种立遗嘱人在现场说
旁边有个人帮他把说的写下来
这样做是可以的

这样婶儿的遗嘱叫做“代书遗嘱”,并不算“代理”。
第二类:
双方当事人约定好了
某些行为只能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实施
这些行为就不能让别人代理

第三类:
会引起自身身份变动的行为,
比如——
收养关系、监护关系

还有上面提到的结婚离婚。
和人格利益变动的行为
比如给别人道歉——


再比如捐献器官——

以上这类事
都不能找人代理
如果不能代理的事
找代理人做了
该咋办?
代理人的行为
在法律上不会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只能由被代理人自己出来
亲自重新实施那个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的范围内
用被代理人的名义去办事
最后产生的法律效果
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这种代理就叫
直接代理
举个栗子——


于是沙僧找到观音姐姐
两人达成协议——

这就是直接代理
沙僧(代理人)在代理权的范围内
用唐僧(被代理人)的名义
和观音(相对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最后买卖合同的效力直接属于唐僧
而不属于沙僧
买卖合同是在唐僧和观音之间成立的
唐僧只能找观音要房钱
观音也只能找唐僧要房子

这是“直接显名”的直接代理,还有另一种“间接显名”。
再举一个栗子——


于是沙僧找到观音姐姐
两人达成协议——


这也是直接代理
最终产生的法律效果和上面那个例子是一模一样的

如果代理人在代理权的范围内
以自己的名义和别人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的法律效果先由代理人自己承担
然后代理人再根据委托合同
把法律效果移转到被代理人身上
这就叫间接代理
那什么是间接代理呢?
请看下回分解

马哥 饰 唐僧
西天海景别墅甩卖了!

叨姐 饰 观音
下集预告

老王
虽然瘦了,但是发起火来我自己都怕!

阿松
为了部落!为了队友!

小胖
什么鬼?啥都要我代理吗?

分裂七 饰 沙僧
要不是为了涨点工资,我才不愿意演什么大胡子!

策划:马岳君(马哥) 刘青(叨姐)
文案:王劢(老王)
漫画:罗琪(分裂七)



每周五,
与你相约!

(编辑 韩玉婷 常煜 朱琳 范琳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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