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无情,人间有爱--见义勇为表彰
“见义勇为”是一种精神,振奋人心,激励世人。7月15日下午,容桂公安分局在容桂专职消防队举行一个简短的见义勇为表彰会,现场向“3.12”出租屋火灾见义勇为者越伟亮、李靖然各颁发奖金3000元。

2019年3月12日凌晨3时许,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新社区邓家村中巷1号的出租屋五楼505房间住客越伟亮在返回房间经过501房间门口时突然闻到一股浓烈的烧焦气味,并有烟雾从门缝冒出,于是他立即返回505房间通知同事李靖然。两人拍打501房间门确认房内是否有人时,发现门非常烫手,并听见房内有人在大声的喘气,他们断定房内着火,而且有人被困,再不施救一定会有生命危险。他们利用灭火器撞开房门,随即滚滚浓烟不断从冒出,明火就在门口处燃烧,他们立即拿起灭火器对明火进行扑救,最终,二人合力成功把意识模糊的被困人员(宁坤斌)救出火场。

在危急关头,越伟亮、李靖然不顾个人安危,临危不惧,奋勇扑救,充分体现了公民的见义勇为精神。根据越伟亮、李靖然在这次火灾面前的突出表现,为了表彰这种无畏的见义勇为精神,区见义勇为办决定将越伟亮、李靖然树立为见义勇为的典型,并现场奖励每人3000元。


拿到奖励的二人当即表示,当时扑火救人的举动是未加思索的本能,是每个人理所应当的行为。消防队领导表示,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时代的需要,这种精神能够激励更多的人无私奉献,勇于付出,进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社会定会更加祥和安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