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深佛莞保护珠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联盟正式建立


2019年6月5号,广深佛莞检察机关“保护珠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会签仪式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检察机关联合召开了四地保护珠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联盟第一次联席会议。

在会议上,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检察机关分别介绍了近年来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取得的成效,彰显了检察机关回应本地民众环境保护需求、建设美丽大湾区的责任担当。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欧名宇、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雁林、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黎明、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少钢共同会签协作机制。

会签仪式现场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欧名宇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雁林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黎明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少钢
近年来,沿珠江河域地区违规倾倒固废物、违法排放污水、盗捕渔业、盗采沙石、滥砍滥伐等破坏珠江河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事件逐年增多,这些事件严重威胁着珠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正常合理的利用和保护,亟需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应对。广、深、佛、莞四地河域相通、地域相连、人口和经济深度融合,经济社会的发展迫切要求四地加强协作,以法治的手段来遏制和查处违法行为,保护珠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为此,广州市检察机关联合深圳市、佛山市、东莞市检察机关,经过共同协商,决定签订《保护珠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本协作机制旨在解决四地检察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提高办案效能,在共享互通信息、排查移送线索、协作办理案件、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办案经验等方面建立起长效机制,为更好地保护珠江河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贡献检察力量。并希望通过协作机制共同推动保护珠江公益诉讼工作的发展,共同保护好珠江河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进一步提高珠江河域生态建设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协议的正式签署标志着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四地检察机关“保护珠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联盟”正式建立,这必将有力推动形成珠江环境保护强大合力,促进珠江全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为美丽湾区建设提供更多更优的公益检察产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所盼、所急、所需。
广州市委政法委副巡视员李育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明永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文艾先后发表讲话,对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尤其对加强珠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殷切期望。

广州市委政法委副巡视员李育华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明永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文艾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相关领导,部分广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专家咨询委员参加了此次活动,共同见证了四地会签协作机制仪式。
背景小知识珠江,指东、西、北三江在佛山三水会聚后流经广、深、佛、莞四地至出海口约96公里的水道。珠江水系水能资源、旅游资源蕴藏丰富,长年灌溉着珠江三角洲平原,为广东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
珠江干流流经的广、深、佛、莞四市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占地面积约15700平方公里,占粤港澳大湾区土地总面积的28%;人口总数约4370万,占粤港澳大湾区总人口的67%;GDP总量约55000亿,占粤港澳大湾区GDP总量的50%。由此可见,广、深、佛、莞四市地处大湾区核心区域,人口密集、经济总量大,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来源:广州检察微信公众号
▌ 佛山市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编,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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