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
大家出门购物都习惯拿起手机
扫扫商家的二维码
这成为大众日常的付款方式

然而
有人却动起了歪脑筋
一招偷梁换柱
将商家的二维码换成自己的
企图坐享其成

这样不劳而获的做法
结果会是怎样的呢

近期,三水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陈某通过在多处市场档口粘贴自己的微信二维码,窃取顾客支付给商家的钱款,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案情回顾
2018年5月,陈某在上网时看到别人用微信二维码覆盖一些商家所贴的微信收款二维码,以此来诈骗客人钱款,他觉得自己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

躺在家里就能把钱“赚”?动起歪念的陈某便找了一家打印店,打印了很多自己的微信二维码。他将目光锁定在市场上,打算找机会把二维码贴到商家处。
2018年5月至8月,陈某到处物识市场,趁着凌晨市场收档后四处无人,他分别在广州市白云区、三水区大塘镇等多个市场实施自己的“计划”。

“这时段市场已经关门,没有什么人,不容易被人发现。”陈某用胶水将自己的微信收款二维码贴盖住市场内的蔬菜档、猪肉档、烧腊档等商家微信收款二维码上。




部分陈某指认覆盖商家的微信收款二维码的位置
三个月内,陈某听到自己手机不停响起有钱进账的消息,心里乐开了花。陈某窃取顾客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的钱款共计2600余元。
然而,不劳而获是要付出代价的!2018年8月16日,在家躺着“数钱”的陈某被民警抓获。

法院判决
三水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陈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在法庭上自愿认罪,三水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网络转账给市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了不法分子可趁之机。在此,法官提醒商家店铺要加强防范意识,尽量将收款二维码放置在相对安全、不易被更换的位置,同时设置收款语音提醒,在消费者付款后进行确认,以免遭受财产损失;最后,也希望广大市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通过合法、正当手段来获得正当收入,切勿妄想不劳而获。

请记住,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不劳而获的后果可不好尝的!

编辑|三水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想不劳而获是要付出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