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玻璃完好无损,
也没有被撬锁的痕迹,
但车内财物却不翼而飞,
这到底是怎么办到的?
难道是传说中的“神偷”吗?
当然不是!
肯定有人用干扰器
让汽车的电子锁失灵了。
车主们要注意了,
你有下车后一摁遥控锁就走人的习惯吗?
你有将现金和贵重物品放在车上的习惯吗?
如果有,
请马上改掉!
据了解,锁车干扰器能使数十米范围内的汽车电子锁失灵而处于“假锁”状态,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近日,三水法院审结被告人谢某、龙某使用干扰器实施盗窃一案,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判处被告人龙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经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2018年8月18日,被告人谢某、龙某经合谋,利用购买的锁车干扰器,在肇花高速某服务区干扰他人车辆上锁。在发现一车主没重新锁门后,被告人谢某从车内盗窃被害人谭某的背包,而被告人龙某则开车接应,两人驶离服务区。背包内共有人民币9300元、美金2000元(折合人民币13778.8元)、马来西亚币957元(折合人民币1609.004元)、护照、银行卡、其他证件等物。
破案后,民警起获人民币6270元、泰铢600元、马来西亚币957元、不知名外币100元,并发还被害人。2019年1月9日,被告人龙某赔偿被害人谭某人民币5000元,并取得谅解。
三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谢某、龙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法庭上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公安机关起获的部分赃物已发还被害人,可以酌情对被告人谢某、龙某从轻处罚。被告人龙某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亦可以酌情对被告人龙某从轻处罚。据此,三水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提醒市民,犯罪分子常常利用车主图方便、不拉车门的习惯使用干扰器实施犯罪。当干扰器工作时,车处于假锁状态,如不拉车门确认,车主很难发现。
因此,车主用遥控钥匙锁车后,即使听到“咔嗒”的“锁门声”,也不要着急离开,务必再确认车辆是否已落锁。同时,建议将车辆停放在人员集中区域,并留意周围有无可疑人员和尾随车辆。
另外,不要把现金、银行卡和证件等贵重物品放在车内,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最后再次提醒:
小偷手段层出不穷
大家一定要小心谨慎,
以防被盗!
编辑|三水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车主们要注意了,小心锁车干扰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