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11 月 8 日,
是第19个记者节!
这是一个没有放假的节日,
绝大多数的记者,
今天与平常没什么两样。
他(她)们,
或是行色匆匆于采访途中,
或是奋笔疾书于案牍之前,
把新闻做好,
就是他们庆祝节日的最好方式。

今天,我们以法治视角
致敬记者节!

下面,小编带来
《法制日报》两位记者
听她们讲述
亲身所经历、见证、记录的
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的
那些法律人推动法治进步的故事。
这些年,中国立法的那些事
(朱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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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荣幸,又一次站在这里给大家讲故事。这是我第二次站在“好记者讲好故事”的演讲台前。其实,自己本不是个很有故事的人,但之所以还有些许的底气站在这里是觉得,自己接触到的一些人、了解到的一些事,值得也应该让更多的人知道。今天,我要给大家讲的,就是中国的立法故事。
可以说,法律,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博登海默说过:“别的发明,使人类学会了驾驭自然,而法律使人类学会如何驾驭自己。”
五年前,自己开始了人大领域的报道工作,直接接触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几年下来,所见所闻让我深刻感受到了立法工作的复杂和艰辛,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充满了艰难和不易。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打开尘封的历史往事,那些为中国法治进程鼓与呼的人物又一次走进公众的视野,今年85岁高龄的法学界泰斗李步云就是其中之一。
李老和江平先生、郭道晖先生并列称为中国的“法治三老”。改革开放初期,在“人治”和“法治”的十字路口上,李步云老先生率先开了中国依法治国“第一腔”。之后,在中国大地上,一场围绕“人治”和“法治”的争论足足持续了二十年,直至1999年修宪,“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正式写入宪法,这场争论才宣告结束。为此,李步云曾专门写了一篇文章,叫《从“法制”到“法治”,二十年改一字》。如今,法治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全面依法治国也已经成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治国理政的新方略。
除了是改革开放后最早提出依法治国第一人,李步云还是最早公开提出保障人权的人士。1979年,他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论我国罪犯的法律地位》一文,呼吁保护罪犯的权利。此后40年,围绕尊重和保障人权,我国不断完善法律,取得显著进步。
如今,85岁高龄的李老,依旧没有停下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公民权益不受侵犯的脚步。就在不久前,老人家又一次“出手”了,也因此让我有了一次直接近距离接触这位法学界元老的机会,从而真切地感受到了他独特的人格魅力。
今年5月,在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会议上,我获悉了一条独家新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备案审查室接到了李老一封亲笔信,信的内容是以违宪和违法上位法为由,剑指浙江省高院出台的一份红头文件,要求启动对地方高院出台具有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调查。
之所以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这一意见具有“司法解释”性质,是因为根据这个意见,如果进行了三次以上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且有一次因此而进行人工终止妊娠的,以非法行医罪论处。简单说,浙江高院将这种行为定性为刑事犯罪,直接将其入了刑。据了解,几年来,浙江当地法院以此为依据做出的有罪判决已经多达1000多例,仅永嘉县人民法院就做出过190多例有罪判决,200多名当事人被判有罪而获刑,还有几十人仍然等待判决或者被羁押中。
作为2009年立法法修订草案的参与起草者之一,李步云认为,立法法中明确规定,只有最高法和最高检才有权做出司法解释,地方法院的这一做法直接违反了立法法的规定,应立即予以撤销。于是,他就此事正式提出了审查建议。
接到来信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律程序启动了相关调查,并最终判定浙江高院的这一意见属不当行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李步云看来,“依法立法”针对的就是现在有些地方、有些部门,越权立法、违反立法程序立法的突出现象。
一位学者的来信撬动了地方法院一份红头文件,这并不是依仗了李步云的个人知名度。产生如此威力的,是我国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备案审查制度。这项制度,是宪法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对国家的法治建设意义重大,能够确保中央令行禁止、国家宪法法律得到实施,防止政出多门、法出多门,影响国家法制统一,损害公民合法权益。
这一备案审查案例,使得地方法院的任性之举被叫停,国家法制统一得到了维护。可以说,这是我国备案审查工作的一个重大突破,也是我国法治进程中又一标志性事件。
在对李老的采访过程中,一些小细节让人印象深刻。记得第一次联系采访,电话接通后却被告知,老人家因身体原因第二天马上要入院,正在收拾行李,但得知我要报道的是浙江高院这件事,李老不但很爽快地同意接受采访,还在第二天约定的时间到来前五分钟主动打来了电话。
更让人没有想到的是,直至稿件见报前,住院期间的李老又多次从医院打来电话,最早时,刚过早上7点,最多时,一天打来3次。电话中,他不断对整个事件经过补充,并提供相关的背景资料。他跟说我:“小朱啊,我年纪大了,想起来了就要立即跟你说下才好。这件事情涉及到成百上个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的保护,咱们一定要慎重,要认真对待。”
采访中,李老说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他说;“立法,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依法治国,首要的,是不能倒退,而且还要一步一步走。”
是的,一步一步的走,这也正是中国法治进程的历史经验总结。而每向前走一步,都离不开立法人对法治中国孜孜不倦的追求和破釜沉舟、排除万难的决心与勇气。
记得新中国建国之初,1950年,全中国,只有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说过这样一番话,他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如果不能尽快担负起制定法律、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责任,那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是有名无实,有职无权、尸位素餐、愧对全党和全国人民。这番话无疑是对所有的中国立法人的巨大鞭策。
而中国的立法人也没有辜负委员长的这份嘱托。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无到有、不断完善。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立法工作呈现出节奏快、分量重、数量多的显著特点。伴随一个个立法空白被填补,一个个立法领域被突破,立法充分发挥出引领改革的巨大作用,法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供着强大而坚实的保障。
截止2018年8月,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共267件。不久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正式对外公布,未来五年,中国还将有近70部的法律新修改或出台。
法律,作为惩恶扬善的工具,有时残酷,有时温暖。中国的立法故事,或许没有那么跌宕,也没有那么煽情,但足够打动人心。
(根据全国第五届“好记者讲好故事”演讲稿整理)

舌尖上的法治中国
(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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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记忆最深的是味蕾的记忆,是思念,是乡愁。在我家乡浙江,“枫桥经验”经验发源地,有道美食叫次坞打面,它讲究工艺,富有典故,是诸暨人的乡愁。
机缘巧合,八年前,我从浙大法学院到报社实习,出差第一站就是诸暨,有幸尝了这碗面,那时我正为如何当一名记者如何写新闻而发愁,不曾料想这面会与法治发生交集。
八年浙江行走,我如愿成为一名法治新闻记者,也品味到了这碗面的独特,它和沙县小吃一样扎根乡土中国,正如55年屹立不倒的常青树“枫桥经验”一样在全国遍地开花。
今年3月27日中午一点,饥肠辘辘的“枫桥经验”采访组从萧山机场直奔诸暨前,先入乡随俗填了碗次坞打面。
带着这碗面的热度,我们在枫桥开启了寻人之旅。
每次采访“枫桥经验”,都绕不开一名公安老兵——杨光照。他是“枫桥经验”代言人,今年还被司法部聘为“全国人民调解专家”。
见到老杨时,刚打了几天吊瓶的他,身体仍有些虚弱,但聊起工作立马兴致勃勃,带我回访了梅苑村一位案件当事人张金标。
在张金标家里,我了解到案件原委:老张素来乖巧的儿子被青年小陈打得鼻骨骨折,他本是窝火又心疼,双方谈不拢赔偿,多亏老杨从中调和,他非但不追究责任,还考虑对方家境不宽裕,说“钱不是问题,重要是教育挽救未成年人。”
老杨笑着告诉我,“这就是诸暨人,性格耿直,一言不合可能大打出手,话捋顺了尽显高风亮节。”
老张听了有些不好意思,直夸老杨处事公正公道,让男女老少都服气。
像这样大小的案件,老杨调解了上千件,成功率97%,问及奥秘,老杨说,“是因为坚持自学法律,坚持依法调解,群众法治意识越来越强,调解员若不懂法就该下岗了。”
老杨的话说到我心坎里了,在采访时,我最喜欢听到说法治很重要,好像自己被格外重视一样。
回到枫桥派出所已近饭点,这里的饭菜我吃过多回,可口落胃,还有正宗的次坞打面。可惜老杨经常吃不上,他常和调解车一起在外奔波。可总有当事人非拉他吃饭,被他扬起的浓黑剑眉拒绝,“你都这样难了,叫我们怎么吃得下?”
这个当事人叫屠水娟,两年前,被电动车撞伤,脑震荡,每天吃药,打官司维权,却是赢了官司、输了钱,遭遇执行难,咋办?在老杨等人反复上门做对方子女工作,磨嘴皮,释法说理讲情,最终达成2.5万元调解协议。
当法治遭遇执行不能尴尬时,人民调解这朵“东方之花”赫然绽放。正因有一群像老杨这样的“枫桥经验”忠实践行者,始终坚守在基层一线,扎根于老百姓心间,才能成就“枫桥经验”历久弥新,同样成就了我们贯穿全年的报道主旋律。
接着,我端上一道法治味浓浓的水果瓯柑。这果子,长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城——温州,微苦回甘,仿似人生。
原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秀成就像这枚瓯柑。
他是杭州人,却把最美、最后的时光献给温州,2016年11月7日,因患胰腺癌不治离开人世。2017年,被追授“全国模范检察官”。
这个追授,从我们刊发的头版头条报道《检察长俞秀成的最后一年》说起,这篇文章让很多人潸然泪下,包括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
坦率地说,我并不喜欢悲情故事,它让我的采访也夹带了几许悲情。那时,我初为人母,女儿刚满两个月,那一周的采访写稿,我的情绪有些崩溃,一个新生命的诞生,哇哇大哭,让我不知所措。而另一个生命的逝去,是我熟悉的法律人,让我背负着历史记录者不可推却的使命。
我尝试用文字和天堂的他对话,在对话中寻找最佳的叙述视角,最终定格了他的铿锵和不舍:宁愿在工作中累死,也不愿在病床上苟活;只有生病的检察长,没有生病的检察院;如果再给我十年就好了,还有很多事没做呢……
忘不了,那年冬日午后,在检察院会客室见到他的场景,疾病将他折磨得形销骨立,但谈起民行监督、反向审视,金融检察,却闪耀着法律人的奕奕神采,太阳透过窗户,投射到茶几的瓯柑上,那交错的光影,如此温暖不锈。
从次坞打面到瓯柑,从杨光照到俞秀成,味蕾唤醒的不只是崇敬、感恩、怀念,更是一种激扬前进的精神力量。
在浙江,它的名字叫“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正是这种精神供养,才能将法治浙江建设不断推向深处,法律人可以为了心中的执念、为了理想和事业披荆斩棘、披肝沥胆甚至舍生忘死……
也许在座朋友不习惯南方菜,我再端上一盘酸菜。
酸菜是南北皆爱的中国味道,更承载了中国人民的奋斗印记。浙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有个影像在我脑海里特别鲜活,2004年夏天,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从抗台现场赶回杭州,接受《我是延安人》栏目组专访,忆起梁家河七年知青岁月,忆起让他流泪让他成长的乡情,忆起令他恋念不忘的酸菜。带着这段青春力量,他带领五千万浙江人民擘画“八八战略”的宏伟蓝图,敲响法治浙江的坚定槌音。沿着他的法治足迹,我几乎走遍全省所有县市区,在追寻中记录、在记录中感动、在感动中奋进。
民以食为天,国以法为本。法治中国建设,是恢弘壮阔的,人们舌尖、心间的体验,却是细微具体的,每个法律人都是这部法治名片的导演与演员,不管扮演怎样的角色,都是中国法治进程的推动者。
看到杨光照乐此不疲,俞秀成至死不悔,我又有什么理由停歇呢?纵然与法同行的道路上会有曲折,会遭遇执行难,但那正是法治进步的空间所在,正是法律人殚精竭虑的奋斗目标所在。而这些中国味道会一路相随、一路见证,始终激励着我们为实现法治中国梦而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根据全国第五届“好记者讲好故事”演讲稿整理)

记者是个什么样的职业?
在圈外人眼中,
风光、刺激、神秘;
在家人眼中,
日夜颠倒,奔波忙碌;
在朋友眼中,
总是很忙,没有档期。

其实,记者是这样的:
他(她)们
记录时代,揭示真相,守望社会。


2008年,本报记者在汶川地震救灾一线采访。
他(她)们
是百姓了解世界的“眼睛”,
是政府与民众连接的“纽带”。


2012年3月,本报学雷锋志愿者雪中护路。
他(她)们
是法治故事的书写者,
是法治进步的作传者。


2014年3月9日,本报记者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提问。
哪里有新闻,
哪里就有他们的身影。
无谓严寒酷暑,不分昼夜,
他(她)们总是想着第一时间
把最新资讯带到大家身边。


2010年4月,本报记者在青海玉树抗灾指挥部前留影。
哪里有记者,
哪里就有真相,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他们敢于担当。


1998年,本报记者在黑龙江采访隋香案。
他们永远不辞疲惫,
永远赶着落日、迎着朝阳,
他们永远和新闻在路上......

























记者,记着!
记着初心,记着担当;
记着使命,记着大众;
也请记着家人与自己!
今天,我们将祝福和敬意,
送给每一位在路上的新闻工作者,
你们辛苦了!
资料来源:法制日报(整理:席锋宇 朱婵婵 )
(编辑 席锋宇 朱婵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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